因工作需要,麻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工作岗位:县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2人
二、招聘岗位职责
(一)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件等相关服务工作;
(二)负责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
(三)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保密意识强,能服从岗位安排及调剂。
(二)具有较强的普通话沟通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照有关规定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到麻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股报名(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3.报名材料:
(1)《麻江县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招聘程序
1.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招聘。根据面试成绩总分排名前2名人员获得入围资格。
2.体检及考察。本次入围的人员在应聘结束2天内须提供医院体检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考察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3.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1.人员管理。每年年终对聘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考核,凡考核不达标的除扣除一定比例工资外,合同自行终止,不再续聘。合同期满,工作表现好、业务能力强的优先续签合同。
2.薪酬待遇: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合格后在原试用期工资基础上增加400元基础工资和300元绩效工资。另按规定享受三险、生活补贴等福利,不包住宿,所缴纳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被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六、注意事项
1.面试时间、地点等候通知。面试者须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个人,编辑、出版相关面试资料,也未组织、指定任何与招聘有关的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联系电话:0855-3885011。
七、附则
本公告由麻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