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789|回复: 0

青海海西州都兰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复制链接]

1044

主题

1046

帖子

1740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740
发表于 2023-11-23 20: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都兰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若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检察辅助人员3名。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工作有关的辅助性工作以及单位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归纳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有三年以上从事法律职业或工作经验。

4、年龄2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都兰县内户籍;

5、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它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简单文稿处理及正常沟通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起至11月2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2、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学历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张近期二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地点:都兰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977-8232982。(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

(二)面试

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本院根据报名条件和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拟聘用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我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为都兰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临聘工作人员,合同期限1年以上。试用期内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都兰县人民检察院所有。

2023年11月21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11-24 09:03 , Processed in 1.160801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