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补充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和薪资待遇
招录岗位:全媒体工作室编辑
招录人数:2人
工作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
薪资待遇:月工资3500元左右(基本工资2500左右+绩效工资1000左右)
二、招录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政治审查合格;
2.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宣传工作,品行端正,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企事业单位宣传、策划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突发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正式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
4.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曾被公安机关戒毒或治安处罚的;
6.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系统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本次招录工作岗位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1)准确、如实填写完整后,连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照片格式为jpg格式)、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有地址页)及本人页、毕业证、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357255781@qq.com)进行报名,邮件标题格式为“玉泉消防+姓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9:00时--2023年11月26日下午17:00时
(3)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表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等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
2.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时进行。
(2)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9:00时--2023年11月27日中午12:00时
(3)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简历上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面试
1.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本次面试不设开考比例。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操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考生回答一道指定题目(5分钟);实操由考生现场抽取命制题目拟定宣传策划方案。
3.面试满分100分,回答问题与实操各占5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附件2)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察。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考核招募对象的政治面貌、政治言行等,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同时,应当对招募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了解,并审核人事档案。对不符合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取消资格情形
(一)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八)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合同签订
(一)本次聘用的工作人员,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
(二)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单位负责人员管理、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和监督
(一)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回避情形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执行。
(二)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并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环节同一岗位最多递补1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471-5610590(本电话仅限工作时段拨打,工作时段:9:00--12:00 14:00--18:00,如遇非工作时段无法接听电话,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
1.《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