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开展延川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实全县经济普查工作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经济普查临时工作人员10名,不限性别,工作期限暂定为6个月(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5月27日),到期自动解聘,具体可视经济普查工作需要调整。
二、招聘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统计、经济、财务、计算机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延川县人才库中待就业人员优先录用。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延川有固定住处,不安排食宿;
4.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和电子设备;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聘用时没有其他劳动(聘用)合同。
三、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经济普查临时工作人员实行固定月薪制,月薪为2000元/人,不支付其他报酬。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初审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11月23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延川县统计局办公室(河东社区原大禹街道办事处406办公室),联系电话:0911-3721692;联系人:白旺鑫。
4.报名材料:(1)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2)下载并填写《延川县2023年招聘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3)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需提供相应的工作证明。
(二)考试
1.笔试时间
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90分钟)
2.笔试地点
延川县统计局五楼会议室
3.考生须携带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黑色签字笔
五、录用
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利录用,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任合同。
延川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