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3〕11号)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人数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塔里木大学2024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2名,其中专任教师166名、辅导员20名、医疗卫生专技人员6名。博士人才不受岗位和报名时间限制。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应届及往届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时间截止为2024年7月31日,应届博士毕业时间截止为2024年12月31日)。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本科35周岁及以下,硕士40周岁及以下(辅导员岗位硕士33周岁及以下),博士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特殊人才一事一议。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4.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塔里木大学校园网主页(http://www.taru.edu.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教师岗位、医疗卫生专技岗位原则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填写《2024年塔里木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与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学位)、学信网、学位网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学位)、科研学术成果、奖励荣誉证书、身份证、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职称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并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成功。
(三)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按照岗位条件和报名材料,按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随时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面试
本科岗位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小语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免于笔试,参加面试人数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实际情况择优确定。
面试由招聘单位按面试工作方案进行,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五)体检
各招聘单位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要有“合格”或“不合格”明确结论,并提交体检诚信承诺书。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复查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
(六)考察
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上述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辅导员岗位报名时间及招聘程序要求以另行发布招聘公告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学校审定后,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博士8年、硕士5年、本科5年。
七、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学校对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监督
塔里木大学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997-4680965
应聘人员违反招聘相关规定的,或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或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许老师 联系电话:0997-4680614
学校网址:www.taru.edu.cn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塔里木大学网站公告为准,未尽事宜由塔里木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塔里木大学
2023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