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邢台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派遣到邢台市公安局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正、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人数、对象及工作内容
招聘人数30人,对象:详见附件1《邢台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工作内容: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邢台市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按照规定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工作证件、服装样式和标识由公安机关确定;根据工作需要,警务辅助人员可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但不得配备和使用武器;不得单独执法或者以个人名义执法。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反对民族分裂,拥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依规作出的决定和命令,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自觉保守国家秘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7日至2005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
(四)截止2023年11月2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肥胖症等,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男性身高要求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cm及以上(其他身体条件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1月20日(周一)至11月26日(周日),在邢台市公安局网站、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http://60.6.234.73:88/)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周一)至12月01日(周五)。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http://60.6.234.73:88/)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3.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交纳考务费100元。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根据报名人数,如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严格执行公开考试的有关规定。
(5)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③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④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将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操作。交费成功后,请务必返回报名状态,确保成功报名。考试报名费每人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⑤考生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邢台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资格复审环节还需提供使用。
⑥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以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三)笔试
考试时间:考生笔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内容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组成,合并一张试卷,共考一场,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共120分钟。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培训机构。笔试缺考或作弊的,不得入闱。
按考生职位将笔试成绩排名,依分数高低按不高于5:1比例进入资格审查,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邢台市公安局网站、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http://60.6.234.73:88/)及时发布,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
3.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打印页1份;
4.近期一寸蓝底彩色免冠同版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身份证号及姓名;
5.《笔试准考证》和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邢台市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表》。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
(五)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时持《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试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单项不合格者淘汰,三项均合格者发放《体能测试合格证》。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1.男子组
10米×4往返跑≤13''4;1000米≤4'55'';纵跳摸高≥255cm
2.女子组
10米×4往返跑≤14''4;800米≤4'50'';纵跳摸高≥220cm
(六)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笔试成绩排名,依分数从高到低,按照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并列考生均进入面试,面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试合格证》《面试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依分数高低按1:1比例进入体检。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参加体检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试合格证》《面试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考察合格证明,其中现已在其他公安机关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还需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考察合格证明。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九)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名单在邢台市公安局网站、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第三方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由第三方派遣到邢台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管理使用。
4.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档案材料交到指定地点,逾期未报到者,视为取消聘用资格。
5.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继续使用。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第三方与本人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邢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层级工资,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2300元/月,包含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3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执行层级工资,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六、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笔试、体测、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本次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在邢台市公安局网站、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发布,请广大考生关注并及时查看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0319-2135889(办公时间)
监督电话:0319-2202686
2023年11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