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校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023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均可报名。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名。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23年社会招聘岗位信息表》。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及方式。有意报考者请按照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17时止。报名方式详见《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23年社会招聘岗位信息表》。
2.资格审查。我校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或服从我校在本单位内其他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岗位的调剂。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通过官方网站公布。
3.笔试。笔试地点、时间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面试和专业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时,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5.体检。按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有专业测试的岗位,笔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别占40%、30%、30%),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已规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岗位按合格分数线确定),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
6.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结合实际开展延伸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人选在我校主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我校报告。
人选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7.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我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8.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批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站、我校官方网站同步发布,其他需要公告的信息将在我校官方网站上发布,请及时关注。
招聘过程中,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招聘过程中,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2.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按照我校通知要求,提供本人有关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23年社会招聘岗位信息表》
监督电话:010-85212717 共青团中央
010-88568018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本招聘公告由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23年社会招聘岗位信息表》
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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