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8号)和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0〕58号)文件的通知,按照我县基层人社服务站的基本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为10个基层人社服务站公开招聘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3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平 公正 公开 择优”录用的原则。
2、坚持统一组织、统一面试、统一录用、统一培训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
二、招聘对象:
1.在城镇范围内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身体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认定条件:
①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②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③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认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
④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⑤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2.具备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
三、岗位待遇:
1、岗位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910元)
2、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由托克托县就业服务中心统一代扣代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9日(星期六)–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以上条件的各类人员,持相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审核留用)进行现场登记报名。
①大龄失业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②残疾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残疾证复印件各一份。
③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整本复印件(1.户口本首页不显示非农户需到派出所出具非农户证明2.已婚夫妇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和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3.离异需提供离婚证复印件各一份)。
④长期失业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低保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⑤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毕业证学信网查询结果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地点:政务服务中心1楼东大厅就业服务窗口
4、咨询电话:
托克托就业服务中心:0471—8528763、8528789
附:岗位表
托克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