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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拟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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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3 21: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拟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聘用原则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文身;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

  6、服从本院部门之间调剂;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被其他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被判令承担民事责任的;

  (5)曾被列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的;

  (6)被征信部门列为失信人员的;

  (7)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体检及政审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30日9:00至2023年12月17日17:00,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正确填写后发到bmzhengzhibu@163.com。

  2、面试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考察内容包括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专业技能、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3、政审比照辽宁省公务员录取的政审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4、体检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5、录用根据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录用名单。

  四、用工形式

  被聘用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五、薪酬待遇

  1、试用期两个月;

  2、工资待遇按照聘用制书记员相关薪酬待遇标准执行,税前工资每月1710元;3、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六、工作地点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024-4687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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