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拟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聘用原则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文身;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
6、服从本院部门之间调剂;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被其他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被判令承担民事责任的;
(5)曾被列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的;
(6)被征信部门列为失信人员的;
(7)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体检及政审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30日9:00至2023年12月17日17:00,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正确填写后发到bmzhengzhibu@163.com。
2、面试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考察内容包括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专业技能、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3、政审比照辽宁省公务员录取的政审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4、体检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5、录用根据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录用名单。
四、用工形式
被聘用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五、薪酬待遇
1、试用期两个月;
2、工资待遇按照聘用制书记员相关薪酬待遇标准执行,税前工资每月1710元;3、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六、工作地点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024-46873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