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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师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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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9 00: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第三师中级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法院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主要职责包括:

(一)协助法官完成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执行中的记录工作;

(四)负责法律文书校对及送达和案卷材料的保管、归档工作;

(五)负责审判、执行工作有关信息的填报、录入和报送工作;

(六)完成庭审相关信息化、新闻宣传等辅助性工作;

(七)法院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学历证书;

(五)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六)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

(七)法律、汉语言文学、文秘等专业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中共党员、具有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优先聘用;

(八)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纪律处分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六)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八)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2月20日24:00。报名人员将所需提交资料电子版及扫描件统一打包命名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dsszjrmfy@163.com)。

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第三师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在报名表中插入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

(2)报名人员本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书扫描件、学位证书扫描件、户主和本人页扫描件,扫描件统一用“姓名+证件名称”的方式命名。

网上报名结束后,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通知形式于2023年12月21日前反馈报名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多种联系方式(本人、亲属手机或固定电话),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

四、考试

考试包括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技能测试采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作答方式,考察报考人员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两个部分,考试时间各5分钟,以两项录入的较高成绩作为技能测试成绩。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能力、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通知体检。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名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再行体检。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聘用期间具有合格以上工作表现,聘用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八、待遇保障

办公地点在图木舒克市,工资面议,缴纳社保、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九、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我院通知的时间前(时间另行通知),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

3.我院可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政策变化对公告中有关内容进行调整。

咨询电话:0998-2523880

报名邮箱:dsszjrmfy@163.com

附件:

附件:第三师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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