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贵州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23〕18号)文件要求及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创新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制,补齐科技进村入户短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农业科研带头人,涉农企业技术骨干、乡土专家为特聘农技人员,进一步充实基层农技推广力量,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为加快农业转型难题、促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和技术保障。
一、特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为人诚实,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热爱农技推广事业,有奉献精神,有责任心,协调能力强。
3、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在当地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三、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
1、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农业类,涉农企业骨干、“土专家”、“田秀才”等人可不限学历及专业;
2、特聘农技员应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3、农业农村部门具有正高级职称且近三年内退休人员优先;
4、本次招聘5人。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服务任务
1、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本县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咨询,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
2、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提供技术帮扶。联系有关专家,配合基层农技人员、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致富带头人和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对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植水平。
六、招募程序
1、个人申请。招募公告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凡有意报名的,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23年12月29日18:00前到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现场报名,并填写《威宁县农业农村局特聘农技员申请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募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
2、技能考核。由县农业农村局抽调人员组成专家组对参聘人员进行面试,基本程序为:①个人陈述与招聘岗位工作相关的经历;②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③专家就招聘岗位专业技术方面出题询问。
3、确定人选。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人选,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对拟聘人员的考察。
4、研究公示。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党组研究审定,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5、签订服务合同。公示期满,聘用为我县农技推广特聘农技员,由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农技推广聘用服务合同,并颁发特聘证书。
七、资格审查
1、用人单位根据特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确认同时进行。
2、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八、考试方式
面试:按个人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工作成果或业绩、面试回答问题情况三个方面分别打分。每位应聘者应提供从事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及近五年从事农技推广或先进适用技术及带动指导周边农户情况佐证材料。
九、审查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威宁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群众反映的,应重新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十、聘用期限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与拟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半年一签,服务期满,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十一、工资待遇
特聘农技员聘用费标准每人每月1666元,聘用费仅用于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聘用期满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
特聘农技员不列入我县农技推广机构在编人员管理,不享受在编农技人员其他福利待遇。
十二、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联 系 人:陈立
咨询电话:0857-6222215
2023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