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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中心血站公开考核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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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9 12: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4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内江市中心血站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信息及名额

岗位名称:医学检验;岗位类型:专业技术;经费形式:公益一类(全额拨款);考核招聘名额:2名。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

符合考核招聘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5.在职人员须征得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考聘条件中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

2.取得医学检验专业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上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必须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完全一致。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明确要求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报考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1月3日至1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无效。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内江市中心血站办公室(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报社路195号)。

4.报名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3)内江市中心血站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1)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者,须提供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2)。

(三)考核

1.考聘名额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为1:3即可开考。如达不到该比例,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

2.采取笔试和现场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面试题应有考核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的试题1道,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核结束后,由内江市中心血站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加面试总成绩相同,继续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考核工作结束后首个工作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参加考核人员的成绩及排名。

考核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指导下,由内江市中心血站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

注意事项:资格审查合格后,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电话通知。报考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及面试,迟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体检

   1.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根据《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医发【2006】167号)文件精神,传染病病人和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者不得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因此进入体检的人员还须进行经血传播病原体感染情况的检测。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内江市中心血站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放弃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内江市中心血站按规定统一组织到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5.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内江市中心血站和主管部门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考察。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等情况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六)公示

内江市中心血站和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由内江市中心血站和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并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内江市中心血站和内江市卫健委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内江市中心血站按程序向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内江市中心血站按程序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此次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本次考核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

四、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3.本次考核招聘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4.本公告由内江市中心血站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024561(市中心血站办公室)

举报电话:(0832)-2210034(市纪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江市中心血站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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