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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库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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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 17:5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缓解警力不足的问题,推动泽库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现将泽库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详情请见附件),其中:面向社会招聘 8名男性;面向退役军人招聘7名男性,招聘人员从事巡逻防控、应急处突等警务辅助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 此次招聘岗位面向泽库县户籍人员(落户日期截止招聘公告发布前一天),原户籍在泽库县的应届毕业生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3.面向社会招聘岗位需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退役士兵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含中专),学历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天。   4.退役士兵和其他招聘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从事过公安相关辅助工作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岗位的出生日期截止招聘公告发布前一天)。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1.0 以上,身高在165厘米以上(含165厘米),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每个环节结束后,需要递补的,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可递补一次。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采用网络报名、网络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日9:00--1月5日17:30   2.报名方式:   方式1(电脑端):https://www.wjx.cn/vm/exy5fNT.aspx#  方式2(扫码报名):

手机微信-扫码报名即可
注: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者须上传提交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毕业证、“四类人员”证书电子版照片或扫面件,从事公安相关工作岗位人员须提供合同原件照片或扫面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蓝色背景)等相关资料,每名考生在面向社会、退役军人岗位中只限报考一种类别。  (二)笔试。  笔试地点:西宁。  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公共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居民身份证,过期一年内算作有效,或社会保障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派出所开具的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其他任何证件或复印件、电子证件都不能作为身份证件,如驾驶证、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等)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三)体能测试、面试。   体能测试地点:西宁;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1:2进行体能测试。如遇体能测试不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面试地点:西宁。   通过体能测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保留2位小数,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2,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标准和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环节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审。   政审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派出所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并加盖公章后,送县公安局政工室。对因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公安局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薪酬待遇   根据青海省公安厅、青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及最低薪酬标准的通知》《关于下达全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及最低薪酬标准的通知》执行规定。   五、加分政策   1.公安专业考生加1分;   2.从事公安相关辅助工作满2年以上的(含2年)考生加1分;   3.“四类人员”满2年以上(持有证书)考生加1分;   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不累积加分。   注:   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公告均以泽库县公安局和西部智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大家密切关注以下微信公众号。   附件: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泽库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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