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利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注册资本2.2亿元。公司成立之初,是以国有资产和企业接收整合、国有股权运营管理、资本运作为主的综合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2019年伴随省属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公司由省国资委直属企业转隶辽控集团,并逐渐发展成为辽控集团承担托管经营业务的重要子企业。
根据公司战略部署和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运营管理部:资产管理岗1人;
审计与法律部:审计岗1人;
财务管理部:报表会计岗1人。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身体健康且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3.具备岗位所需的相关工作经验及专业素质,有较好的沟通、协调和表达能力;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及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无严重不诚信记录或违规违纪行为。
三、招聘的必备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1《辽宁利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确定拟聘用人选、综合考察、体检、公示、正式聘用。
(一)公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省国资委、前程无忧、辽宁利盟公司官方网站,下载《报名信息登记表》,按要求将应聘材料报送公司人资部邮箱lmrz2015@163.com。
2.报名要求:参加应聘的人员须由本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报名材料按文件夹分类以电子压缩包(不得超过20M)形式报送人资邮箱(邮箱主题及文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身份证号码)。
3.提交材料:
(1)下载并据实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明、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3)主要工作业绩证明、获奖证明等扫描件。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以上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和综合考察的主要依据,须详实提供。任何时候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已聘用后发现提供了虚假信息和材料,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索已发工资、奖金等。
5.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
(二)资格审核
公司联合第三方成立招聘项目组,小组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笔面试环节。
(三)笔试
测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
(四)面试
面试形式:半结构化面试;
面试地点:沈阳市。
具体时间及地点招聘项目组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的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笔试及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并以短信方式确认,若未能接通且最终未回复短信者,视为放弃笔试面试机会。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本次公开化社会招聘最终以综合成绩排名为录用依据,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
因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本人主观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综合考察
一是对拟聘任者进行资格复审。二是重点对应聘者学习经历、从业经历、个人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背景调查。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体检
录用者须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常规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公司网站及省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反映意见,或反映意见经调查核实不属实或不影响使用的,公司与拟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九)正式聘用
对首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方可转正,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录用后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如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利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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