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汇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是州政府批准并注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隶属于州国资委,主要经营国有资本(股本)经营及管理、资产转让和收购、投资收益管理和再投资等业务。内设办公室、资产管理部、投融资部、财务部4个职能部门。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从严控制、择优录用、双向选择、适度调配”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要求
面向青海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本次招聘按照《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凡符合条件特别优秀者,岗位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招聘岗位:会计(1人)
岗位职责:负责内部和外部事务沟通协调,指导日常核算工作;制定和完善业务流程;准确汇总月度应收应付账单;每月准确核对银行收付款账目;定期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准确计提各项税金,在申报期限内按期缴纳各种税款。
任职要求: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学等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熟悉会计法规、税法和会计报表的处理;具备一定的财务分析能力,熟悉国家各项相关财务、税务、审计等法规政策,熟练使用 Office 办公软件,熟练使用财务应用软件(用友软件),熟练处理账务及编制各种报表。工作积极主动、严谨细致、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协作能力和团队精神。
三、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青海省进行公开招聘。
工作地点:海南州共和县
四、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领导,为人正直,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人员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应聘岗位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行政拘留)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者辞退解聘的人员。(4)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入职、试用、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根据应聘者个人需要,如需保密的,我们将全过程(包含公示)保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8:30至2024年1月15日18:00(双休日除外);联系人:李新华,0974-8424311。
2.如实填报《应聘登记表》,以电子邮件至1813410997@qq.com。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以书面考卷为主,考核应聘者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四)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知识、工作实践能力、岗位技能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能力。笔试合格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经笔试、面试合格的应聘者,在公司公示平台予以公布,公示期为3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
(六)入职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知应聘者聘用结果,并负责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州海汇公司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职。
(七)试用
新聘用的员工可在公司会计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者薪酬待遇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凡录用者,我们将与应聘者充分协商,本着量才适用的原则,适度调剂,提供完善的薪酬福利待遇和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八)录用
新入职员工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本次录用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六、招聘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严格履行程序,严守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公司监督部门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检查工作,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974-8424311。
七、未尽事宜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启事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我们期待与您共创美好未来!
附件:应聘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