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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肇庆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招聘管理人员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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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21:5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吸纳人才到国有企业工作,充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力量,增强企业活力,结合区属国有企业发展及岗位需求,肇庆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3名(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肇庆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2024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公布网站为:肇庆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zhaoqing.gov.cn/zqchyh/gkmlpt/index)、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http://www.zqgx.gov.cn/)、肇庆国资、肇庆高新发布公众号。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考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的“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20字标准;对国有经济、国有企业有感情,有治企兴企、干事创业、攻坚克难的理想追求。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应变能力。

    4.遵纪守法,诚信廉洁,近三年无重大失信记录,没有与履职要求相冲突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勤勉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拥有较强的执行力。

    5.符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的要求。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7.具备公开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水平。

    8.公开招聘职位要求相关行业、任职年限及年龄要求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职位资格条件

      符合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配偶及子女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肇庆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官网、肇庆高新发布、肇庆国资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本次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8日至19日,由区党群工作部干部人事科收集简历及报名资料,报名人员简历投递到干部人事科邮箱。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应聘2个(含2个)以上岗位的或逾期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材料具体如下:

      应聘者需填写《肇庆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2024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以下佐证材料作为完整应聘报名材料,整理成压缩包模式(命名方式为:姓名-应聘企业-应聘职位),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电子版(毕业证、学位证需同时提供验证文件);

    ②过往工作履历证明文件扫描件(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或以下其中一项组合佐证材料:一是劳动合同+在职证明;二是在职证明+社保证明;三是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③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以上资料不得漏填漏交,如因信息填写不完整、材料不完整导致资格审核环节无法进行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咨询联系人:陆小姐,联系电话:0758-3646210,报名邮箱:dq-gbrsk@zhaoqing.gov.cn

    (三)资格审查。区党群工作部根据公开招聘条件及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后,由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通知考生。

    (四)考试。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由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此轮面试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如达不到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环节。如面试分数低于70分的,直接淘汰。

    (五)体检

      由区党群工作部通知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及背景调查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对体检合格者,区党群工作部联系应聘人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背景调查,应聘人员应提供最高学历验证、最高学位验证文件、过往工作履历证明文件、单位评价以及提供由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个人征信、无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供核实,最终形成考察及背景调查材料,背景调查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定人选。 

    (七)确定拟定人选

      经体检、考察及背景调查合格后,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结果,结合考察及背景调查情况,由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综合评价应聘人员的各方面条件,提出拟聘人选和拟聘岗位建议。

    (八)任前公示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聘人员和聘用岗位并报区党工委审定后,工作小组对拟聘人选在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官网、肇庆高新发布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聘任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举报或有举报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使用的,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对公示后影响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空缺岗位是否由差额考察人选递补,由工作小组、招聘单位重新研究,并结合应聘人员的综合表现重新确定。

      聘用通知发出后在35天内到招聘企业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到,应聘者须在公示后15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工作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四、管理方式及薪酬

    1.聘任人员采取聘任制或契约化管理。国资系统外应聘者设置为期半年的考核培养期,考核培养期满由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不通过者予以解聘。

    2.聘期期满后续管理。聘任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可按规定续聘。

    3.薪酬待遇。具体岗位薪酬待遇以高新区国有企业薪酬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区党工委领导下进行。

    (二)严明工作纪律,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训查处理,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三)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全过程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1:肇庆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2024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岗位表

      附件2:肇庆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2024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报名表

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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