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赣州市中医院委托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员工3名,派遣至赣州市中医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任职条件、薪酬待遇
(一)内科医师1人
1.任职条件
(1)男性优先,50周岁以下;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
(3)持有江西省省市类正高职称,且为内科系列专业。
2.岗位职责
(1)指导全科医疗、科研、技术培训与理论提高工作。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良好的服务态度。为下级医师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定期查房,亲自参加指导急、危、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
(3)指导下级医师(包括进修、轮转、实习医生)做好各项医疗工作,主动关心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及实习医师的业务学习和技能提高。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担任进修、实习人员的带教工作。
(5)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
(6)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并负责对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工作业绩的量化与考核。
(7)指导全科医护人员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8)重视医德医风建设,对本科病人满意度负责。
3.薪酬待遇:工资绩效和福利待遇(含五险一金,餐费及工会等福利待遇)标准参照医院同岗位在编人员发放。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按本科室医生当月的平均绩效标准补发试用期绩效。
(二)心内科(心血管方向)医生 1人
1.任职条件
(1)男性优先,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博士学历,内科学专业。
(3)持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且为心血管内科相关专业。
(4)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纪律性、良好的沟通能力,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
2.岗位职责
(1)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良好的服务态度。
(2)定期查房,亲自参加指导急、危、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
(3)指导下级医师(包括进修、轮转、实习医生)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担任进修、实习人员的带教工作。
(5)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
(6)指导科室医护人员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7)重视医德医风建设,对本科病人满意度负责。
3.薪酬待遇:工资绩效和福利待遇(含五险一金,餐费及工会等福利待遇)标准参照医院同岗位在编人员发放。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按本科室医生当月的平均绩效标准补发试用期绩效。
(三)推拿技师(残疾人岗位) 1人
1.任职条件
(1)男性优先,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针灸推拿专业。
(3)持有中医执业医师证。
(4)能熟练应用传统推拿手法。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纪律性、良好的沟通能力,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
2.岗位职责
(1)负责为患者提供专业的推拿治疗,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推拿方案。
(2)熟练掌握推拿技术,能够准确地判断病情,选择合适的推拿手法和穴位。
(3)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卫生,确保推拿工具的消毒和清洁。
(4)与患者保持良好的沟通,了解患者的需求和反馈,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治疗效果。
(5)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6)遵守医疗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保护患者的隐私和权益。
(7)配合其他医护人员的工作,共同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
3.薪酬待遇:基本工资4000元+绩效(第一年参照针灸康复科医技人员平均绩效10%,第二年递增为20%),按规定购买五险,享受餐费及工会等福利待遇。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和聘用等程序进行。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预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岗位试用期二个月,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三、报名及上岗流程
(一)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8日(周六、周日除外,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5号赣州人才集团3楼大厅
联系人∶ 陈女士 胡女士 谢女士
联系电话∶0797—8286519 0797-8179981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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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岗流程
1.面试:符合报名条件者,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面试,根据成绩择优聘用(所有岗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2.经面试、体检合格者,与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后统一安排上岗。
四、体检录用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行业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派遣部负责解释。
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