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因工作需要,拟在人员控制总量内面向社会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教学科研辅助岗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
4.应聘者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应聘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性质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备注
| 1
| 心理学院教学科研辅助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心理学类
|
| 2
| 文学院教学科研辅助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 3
| 外国语学院(公共外语教研部)教学科研辅助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图书档案学类、编辑出版(学)
| 有图书或期刊编辑经历者优先
| 4
| 环境与资源学院教学科研辅助
| 专业技术岗位
| 2
| 环境生态类、化学类、材料类、化工与制药类、林业工程类
|
| 5
| 生命科学学院(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教学科研辅助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生物科学类
|
| 6
| 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博物馆(动植物标本馆)教学科研辅助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生物科学类
|
| 7
| 学报编辑部教学科研辅助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地理科学类、物理学类
|
| 8
| 图书馆教学科研辅助
| 专业技术岗位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图书档案学类、化学类、地理科学类、物理学类、生物学类
|
|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此招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择优筛选,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登陆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选报1个岗位,并上传应聘材料,具体包括:
(1)《福建师范大学教学科研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如接受调剂请在《登记表》中明确调剂意向;
(2)个人简历;
(3)学术成果情况(包括学术论文、课题、获奖等)及其他相关经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并上传个人承诺书(附件2)。
应聘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核:相应设岗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自报名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考核通知,可视为未通过筛选,恕不接受来访。
四、考核
学校根据应聘者资格审核情况,适时启动招聘考核程序,具体考核方式及时间等事项由招聘岗位所在单位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7115。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
序号
| 单位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1
| 人事处
| 王老师、陈老师,0591-22867359
| 2
| 心理学院
| 周老师0591-22867862
| 3
| 文学院
| 董老师0591-83465202
| 4
| 外国语学院
| 田老师0591-83461308
| 5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汤老师0591-22868175
| 6
| 生命科学学院
| 周老师0591-22868195
| 7
| 学报编辑部
| 李老师0591-22867860
| 8
| 图书馆
| 陈老师0591-83428869
|
十、其他
1.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受聘人员子女可享受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均属省级示范学校,办学声誉好、社会评价高。
3.受聘人员可按政策享受学校周转过渡房。
4.据福建省现行文件规定,符合当年度《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海外、省外引进人才,可申请省里发放的生活津贴和住房补助,生活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发满5年;住房补助标准为具有博士学位或引进时为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者14万元、引进时为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者18万元。申请结果以省人社厅审批为准。
附件2:关于延迟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docx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教学科研辅助岗位进人情况登记表.docx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4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