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安置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大力支持国防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我委《2023年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就业安置实施方案》精神,拟于近期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集中定向招录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由漳州军分区相关工作部门根据有关要求向市国资委推荐就业的驻漳中心城区部队中校(含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职务层级)、一级军士长及以上军人的随军未就业家属(具体以2023年11月推荐就业的名单为准)。
二、招录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录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漳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集中定向招录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信息表》,专业设置和审核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为准。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1.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只能选择符合条件的1个岗位进行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全部考试(聘用)资格。
2.网络报名。通过指定的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http://bm.ptgzrc.com/)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18:00。
3.网络报名材料。网络报名须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居民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人才发展集团(漳州市天一人力资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网上审核。资格初审合格的取得考试资格。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24:00,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http://bm.ptgzrc.com/)查询审核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4年1月12日18:00前提交申述,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试
1.本次应聘者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统一委托人才发展集团(漳州市天一人力资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考试费用由漳州军分区相关部门承担。
2.面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1月14日在漳州市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1月13日12:00前发出的面试通知为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面试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确定。
五、最终成绩及招录人选确定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最终成绩,是确定报考岗位入围人选和后续选择剩余岗位的唯一依据。
招录岗位拟聘用人选按照以下两轮流程确定:
第一轮,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
第二轮,组织未入围第一轮拟聘用人选名单的报考者,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为序,依次对第一轮定岗后空余的且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选岗,确定第二轮拟聘用人选名单。
经过两轮流程后,仍未进入拟聘用人选名单的,列入今后安置对象范围。
六、资格复审、体检及政审
1.资格复审,聘用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选的资格复审,在入职前完成。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学信网上认证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交上述原件备查。
2.体检,由聘用企业通知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政审,由聘用企业对拟聘用人选进行政审。如发现存在不得录用的问题,取消录用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录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若发现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1)本人配偶(军人)的职务、职务层级、军衔、部队驻地等重要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2)本人年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失实、不符合招录岗位条件的;
(3)招录人选确定并经聘用企业党委研究决定后,本人不按要求入职上岗的;
(4)其它应予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七、公示与聘用
聘用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八、其它
1.报考者在进入拟聘用人选名单后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其空出的岗位作废,不再补录。
2.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参考人员要全面落实个人健康主体责任,提高防护意识,遵守各项管理要求,做好个人自我防护。
3.本次招录负责人员联系方式详见《漳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集中定向招录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信息表》。
4.本次考试纪律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公告涉及的有关事项由漳州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漳州市国资委
2024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