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湖北省地质局冶金地质勘探大队十堰常驻机构建设,加强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合同制员工。
一、单位介绍
湖北省地质局冶金地质勘探大队(简称“冶金地质大队”)始建于1966年5月,隶属于湖北省地质局,公益性正处级事业单位。2014年经省编办批准,加挂“湖北省黄石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牌子。2021年1月,我队驻地由黄石迁至十堰。加挂“湖北省十堰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市政府与省地质局共建)和“湖北省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十堰支队”两块牌子,成为十堰市国土(地质)安委会成员单位,是省地质局唯一常驻十堰的综合地勘单位。履行十堰和黄石地区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事业职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能源资源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地质技术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地质矿产勘查与规划(含地热、矿泉水)、地质环境监测保护、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城市地质调查与规划,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农业地质调查,水土污染防治、矿山生态修复、地理信息测绘、地质工程勘察与基础施工等。
二、招聘计划
招聘5名,地质工程岗2名、地矿勘查岗1名、财会岗2名。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地质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地质工作的要求;
4.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热爱所从事的专业,满足用人单位的招聘岗位要求;
5.专业技术岗熟练应用地质专业相关工具软件;
6.管理岗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
7.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对外沟通能力。
(二)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条件附件
五、工资待遇
一经聘用,与队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单位相关制度执行;试用期满后,按所在工作单位职工收入分配办法执行。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本批次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线下报名两种形式。网上报名将所需材料发至邮箱1053432548@qq.com,报名材料命名为岗位+姓名;线下将材料送至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公园路50号,湖北省地质局冶金地质勘探大队213室。
联系人:万梦舒,马菁晗
联系电话:18672586237,19071907768,0719-8511957。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填写《湖北省地质局冶金地质勘探大队队属单位公开招聘企业合同制员工报名表》,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关材料扫描件和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2.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知识考试和综合知识面试。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2024年1月13日上午9:00-11:30,地点为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公园路50号湖北省地质局冶金地质勘探大队一楼。综合知识面试将于1月20日前开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专业知识考试
专业知识考试由本单位出具与专业相关的试卷,专业知识考试总分为100分。实际参加专业知识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为1:1的招聘岗位,设定专业知识考试合格线为70分;实际参加专业知识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的招聘岗位,设定专业知识考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考生专业知识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知识面试人选。
(二)综合知识面试
综合知识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实际参加综合知识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为1:1的,设定综合知识面试合格线为70分;比例大于1:1的,设定综合知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岗位考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40%、综合知识面试成绩占60%计算。
八、本公告由湖北省地质局冶金地质勘探大队劳动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1:湖北省地质局冶金地质勘探大队队属单位公开招聘企业合同制员工公告岗位一览表
附件2:湖北省地质局冶金地质勘探大队队属单位公开招聘企业合同制员工报名表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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