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玉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城市管理协管员
招聘人数:2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2、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工作,服从单位管理,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3、招聘年龄:男性: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
4、学历: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5、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退役士兵(官)优先。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受过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宜参加城管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持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免冠二寸近照2张,到铁人大道房管综合楼二楼玉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22办公室报名。
联系电话:0937-3331607
截止日期:2024年2月8日
四、岗位审查及面试
报名结束后,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人员对招聘岗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面试合格后,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本人自行在本市公立医院体检,并持体检报告单按通知上岗。
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一经聘用,由本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合同期满后,根据市人社局、市就业服务中心当年公岗续聘要求及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2、聘用人员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在城管执法局及正式执法人员的指导和带领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纪及违反合同约定的,予以解聘。城管执法局每年对聘用人员的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照相关程序予以解聘。
4、本次招聘公岗人员工资待遇由两部分组成(玉门市就业服务中心发放的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每月发放的绩效工资),一经聘用,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进行笔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玉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