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海恒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为合肥经开区区属国有企业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恒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负责举办区属公办幼儿园,承担着促进海恒集团文教板块业务发展的职能。为满足幼儿园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详见附件《合肥海恒教育管理有限公司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7日9:00-2024年1月19日16: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考生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exam.shenbohr.com/index.php)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至2024年1月19日17: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
(一)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证明、岗位相关的资格(职称)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以上均查验原件并上交复印件)、2张1寸白底彩照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4.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6.资格审核从报名时开始并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二)面试考核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具体要求面试当天现场公布。
2.面试方式
(1)幼儿园教师考核包括教学设计及无生上课、专业答辩和技能展示三个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40%、30%和30%。其中技能展示从边弹边唱、舞蹈、讲故事中三选一;除此之外,考生可附加1项才艺展示(曲谱、音乐及相关道具自行准备)。
(2)保健员考核包括实践操作和专业答辩两个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3)本次考核根据所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最终考核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初步入选人员按要求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根据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公司按照招聘职位、招聘条件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包括但不限于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向原单位了解个人情况、无犯罪记录审查等。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聘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exam.shenbohr.com/index.php)公示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拟聘资格。
七、录用及待遇
1.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与合肥海恒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服从公司管理及工作安排,遵守所在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及日常管理。
2.拟录用人员首期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录用人员执行海恒教育公司幼儿园教职工薪酬管理办法,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
4.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5.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某种原因放弃的,所空名额按照所报考岗位的考生成绩高低依次有效递补。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若报名人数较多,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以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关注网站公告。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拟招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环节人选。
(二)本次招聘设立人才储备库,最终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进入人才储备库。储备库有效期自公告发出之日起1年内有效。如遇到主动放弃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离职、岗位扩充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所空名额可根据工作需求从人才储备库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考生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若因招聘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面试费80元/人。
(六)查询网站: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exam.shenbohr.com/index.php)。
(七)报名网站咨询电话:0551-62980775/62980778。
附件:
合肥海恒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