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护理人员10名。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条件
(1)热爱护理事业,医德高尚,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思想进步,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2)专业及学历:护理、护理学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熟悉专业基础知识,掌握常用的护理操作技能;
(4)年龄:35周岁以下(截至2024年2月29日);
(5)须取得护士资格证或已通过护士执业考试;
(6)具备该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等。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临床护理人员招聘采取理论考试、技能考核和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14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
根据所报岗位将毕业证、身份证、执业证、1寸电子档照片(备注姓名)、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验证码)”等相关证件整理成压缩文件,将其命名为“护理+姓名+学历学位”发至lpqzyyrsk@163.com,电子邮件标题以“护理+姓名+学历学位(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的方式命名。报名人员需加入QQ群:718301582。
方式一: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证明、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市梁平区中医医院行政部(一横街原疾控中心)劳资人事科309办公室进行报名。
方式二:网上报名,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准确真实填报相关信息。
3.资格审查。
梁平区中医医院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现场报名者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网上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执业证、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面试环节若有缺额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试考核
1. 普通临床护理人员考生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30% + 护理技能考核成绩×30% + 综合面试成绩占40%。
2.理论考试、技能考核、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理论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4.技能考核人员确定:按理论成绩以3:1比例确定技能考核人员。技能考核内容:在单人心肺复苏、无菌技术、静脉输液、肌肉注射这四项操作之一,考试当天公布考试项目,考核分值100分。
5、面试人员确定:护理人员按理论考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总分(均为百分制进行),以2:1比例确定。
(三)试岗人员确定
以本次招聘总成绩(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作为确定试岗人员的依据,按照《招聘岗位一览表》确定试岗名额、待遇等,1个月内医院组织试岗后考核,择优录取。
(四)体检
试岗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由重庆市梁平区中医医院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公示
对体检、试岗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人员,是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严格招聘工作程序,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电子邮箱及电话号码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简章由梁平区中医医院劳资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祝老师
联系电话:18883703753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13594478380
重庆市梁平区中医医院
2024年3月7日
附件:
重庆市梁平区中医医院招聘护理岗位一览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名额 | 年龄 | 学历(学位)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备注 | 是否笔试 | 是否技能考核 | 是否面试 | 是否试岗 | 1 | 护理岗 | 10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护理、护理学 | 1、取得护士资格证或已通过护士执业考试。
2、身高155cm以上。 | 1.取前12名进行试岗(试岗时间不超过1个月)。
2.试岗基本工资每月2100元,另外餐补462元,通讯补助50元。
3.试岗结束后择优录职前10名,试岗时间计入工龄 | 是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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