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保定市公安局基层实战警力,提升基层单位末端落实能力,保障交警支队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按照《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保定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保定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办法》等相关规定,面向社会为交警支队补充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4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保定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保定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由保定市公安局组织劳务派遣公司依法实施。
二、条件方式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本人和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18-28周岁(1996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4日之间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30周岁(1994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4日之间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高中同等学历;
4、一般为保定市户籍(含各县、市、区);
5、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视力在4.8以上;
6、形象良好,体型端正,身高要求在175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8、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党籍、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的;
11、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处罚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0日(含周六、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2、报名地址:保定市竞秀区天鹅西路518号华海商务中心7楼703室。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学历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证(退役军人提供)、其它相关特长资质证书原件及上述原件的复印件各2份(A4纸)、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近期彩色(蓝底)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照片6张。
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户籍等情况进行审查,对身高、体重进行初测,对弄虚作假、材料不真实人员及身高、体重不达标人员,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100元现金(报名成功后不予退费),该费用由河北众安帮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收取。
4、咨询电话:0312-6770369 18903362630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招聘的辅警薪酬待遇按照《保定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薪酬标准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政策待遇,各项薪酬福利待遇将按照有关政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四、考试程序
(一)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及标准(以下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纵跳摸高(大于或等于265厘米)
10米×4往返跑(小于或等于13〃4)
俯卧撑(2分钟之内不少于35个)
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报考处组织发布通知。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相关法律常识,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完成后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汇总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进行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
(四)体检
劳务派遣公司组织拟招聘人员在保定法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项目和标准进行。
(五)综合考察
1、参照人民警察标准,依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及对其有重要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
2、结合应聘人员报考条件、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结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合格人员名单。
(六)公示及补录
劳务派遣公司对综合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合格人员予以聘用,公示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等额递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规定招录任务的考生或拟录用人员,将视为主动放弃。
(七)签订合同
被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024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