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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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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8 23: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是集质量与标准化科研、应用和服务于一体的公益性科研机构,直属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职数和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职数共10个(见下表):

序号

招聘

岗位名称

招聘

人数

招聘岗位说明

1

国际

标准化

专务

2

1. 策划、承担国际贸易或国际标准化领域的科研项目;

2. 开展美洲国家贸易政策或标准动态跟踪与分析等领域的决策和技术支撑;

3.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2

理论方法

研究专务

1

1. 策划、承担质量发展或标准化理论、方法等领域的科研项目;

2. 开展质量和标准化工具、质量水平评价、贸易影响评估、行业竞争力分析等理论方法研究,推动研究成果转化;

3.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3

理论方法

研究辅助

1

1. 协助策划、承担以研究为基础的政府支撑项目、行业应用项目等,并推动研究成果转化;

2. 开展标准水平评价、标准价值评估、标准验证等理论方法研究;

3.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4

合格评定

技术研究

辅助

1

1. 协助策划、承担以数据分析为基础的技术支撑和应用科研项目等,并推动研究成果转化;

2. 开展基于质量、标准、贸易等数据的综合评价方法和模型构建;

3.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5

文献应用

辅助

2

1. 开展国外标准文献信息咨询及专业技术服务;

2. 协助开展国外标准机构维护与合作拓展;

3. 承担国内外标准服务产品开发、项目运营;

4. 承担文献业务统计、数据分析应用等;

5.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6

文献开发

辅助

1

1. 负责标准文献信息系统的管理和运行维护;

2. 负责信息化建设、调研需求,完善各业务流程;

3. 开展信息技术研发与工具应用等科研工作;

4. 协助开展信息平台规划,承担建设、实施等工作;

5.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7

编码应用

辅助

1

1. 协助策划、承担计算机技术领域科研、技术标准研制与推广的科研项目;

2. 开展计算机技术专业服务;

3.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8

助理编辑

1

1. 协助开展期刊专栏、新媒体等内容策划,完成采编、组稿等工作;

2. 协助开展宣传衍生品策划、出版,完成图文编辑等工作;

3.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同时满足共性条件和岗位条件,方可报名。

  1. 共性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协作和开拓精神;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7)工作年限以缴纳社保时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

  (8)外省市户籍人员(应届毕业生除外),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人员可不受居住证满1年的限制;

  (9)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10)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2. 岗位条件(见下表)

序号

招聘

岗位

岗位条件

1

国际

标准化

专务

一、基本条件

1. 硕士研究生学历,不限专业;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高校英语专业8级水平;

(2)大学英语6级分数500分以上,或雅思成绩7分或旧托福成绩600分或新托福成绩100分以上;

(3)全国高校西班牙语专业8级水平,或西班牙语DELE B2等级以上水平。

二、专业条件

1. 具备经济或国际贸易或工业工程或标准化等相关知识;

2. 具有1年以上岗位相关科研,或国际合作交流等经历。

三、其他条件

具有国际标准化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2

理论方法

研究专务

一、基本条件

硕士研究生学历,理学或经济学专业。

二、专业条件

1. 具备应用数学或经济数学或系统科学等相关知识;

2. 具有1年以上岗位相关科研,或决策支持等经历。

三、其他条件

具有行业或政策分析模型应用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3

理论方法

研究辅助

一、基本条件

硕士研究生学历,理学或管理学专业。

二、专业条件

1. 具备统计分析或技术经济或计量经济等数学相关知识,掌握数学分析、建模等工具和方法;

2. 具有岗位相关经历。

三、其他条件

具有标准制修订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4

合格评定

技术研究

辅助

一、基本条件

硕士研究生学历,理学专业。

二、专业条件

1. 具备应用数学或经济数学等相关知识,掌握建模等工具和方法;

2. 具有岗位相关经历。

三、其他条件

具有标准制修订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5

文献应用

辅助

一、基本条件

1. 大学本科学历,不限专业;

2. 大学英语6级分数500分以上,或雅思成绩7分或旧托福成绩600分或新托福成绩100分以上。

二、专业条件

1. 具备管理或统计或市场运营等相关知识;

2. 具有岗位相关经历。

三、其他条件

具有标准文献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6

文献开发

辅助

一、基本条件

大学本科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二、专业条件

1. 具备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信息化等相关知识;

2. 具有岗位相关经历。

三、其他条件

具有信息化项目管理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7

编码应用

辅助

一、基本条件

大学本科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

二、专业条件

1. 具备IT体系架构相关知识;

2. 具备C或C++,及Java相关知识,有较强的编程能力;

3. 具备mysql或Oracle等数据库相关知识;

4. 具有岗位相关经历。

三、其他条件

具有物联网标识技术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8

助理编辑

一、基本条件

大学本科学历,中国语言文学或新闻传播学专业。

二、专业条件

1. 具备期刊出版或新媒体运维等相关知识;

2. 具备良好的写作能力;

3. 具有岗位相关经历。

三、其他条件

具有新闻/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优先考虑。

  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受理:

  (1)被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资格审查(至少包括初审、阶段审查和复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工作。

  院对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程序的应聘人员发放电子邮件通知。未进入下一程序的,招聘程序终止,不再另行通知。

  (一)报名

  1. 每位应聘人员只限填报一个岗位,将以下材料全部形成一个压缩文件夹后投递招聘邮箱,招聘邮箱地址:zhaopin@cnsis.org.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和姓名,材料注明具体名称。

  (1)《应聘岗位申请表》(见附件,需提供申请表word版本、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

  (2)身份证(正反两面)、上海市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上海市居住证等电子版;

  (3)学历证明、外语证明、职称证明、其他资格证明等电子版;

  (4)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招退工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电子版;

  (5)科研项目、科技报告等电子版;

  (6)所著文章、作品、新媒体推送等电子版;

  (7)应届毕业生提供材料(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论文、项目课题等)电子版;

  (8)其他相关材料(如学校成绩单、获奖证明等)电子版。

  2.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依据公布的岗位说明和招聘条件,如实填写《应聘岗位申请表》,同时仔细阅读承诺,并对提交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非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招聘程序终止,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有关规定执行。

  3.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止。

  (二)初审

  1. 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2. 未进行承诺,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进行初审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3.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程序。

  (三)笔试

  1. 笔试内容包括质量与标准化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和能力、外语以及综合应用能力等。

  2. 笔试时,应聘人员需对《应聘岗位申请表》中的“承诺”进行书面签名确认。

  3.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为笔试的平均分数。

  4. 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阶段审查程序。

  (四)阶段审查

  1. 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有关原件材料参加,配合开展报名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的阶段审查。

  2. 必要时,院可对应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

  3. 阶段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按照岗位职数1:3比例,进入面试程序。

  (五)面试

  1.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2.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的,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比例为4:6,相加计算总成绩。

  3. 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职数,进入体检程序。

  (六)身体检查

  1.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以医疗机构出具报告为准。

  2.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七)考察

  1.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资格审查的复审。

  2. 考察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公示程序。

  (八)其他

  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放弃应聘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察。

  (九)拟聘用人员的公示和确定

  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报主管部门确定是否聘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聘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54045163

  监督电话:021-54046289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6:30

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2024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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