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黄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黄改委发〔2021〕3号)精神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湖北省黄石市第二中学拟于近期在华中师范大学开展春季校园专项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
(一)招聘对象
1.公费师范生岗位
教育部六所部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2.其他岗位
全国普通高校的毕业生,主要面向2024年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往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共10个岗位,计划招聘15人(其中,公费师范生岗位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黄石市第二中学2024年春季校园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25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7.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8.岗位表中备注公费师范生岗位的仅限公费师范毕业生报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在编人员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由黄石二中指派专人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5日上午9:00至2024年3月20日下午17:00。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将报名表(见附件1)、登记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第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的学籍证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77951993@qq.com。报考公费师范生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上传与生源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
(二)资格审查
1.时间安排:2024年3月5日上午10:00至2024年3月22 日上午10:00。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校园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确保提供资格审查的资料真实可信。
3.对填报信息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学校将不通过审核并反馈具体原因,或要求应聘人员补充信息后重新填报。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招聘学校将通过电话、邮件通知应聘人员。
4.应聘人员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4年9月1日。
5.《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学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招聘学校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学校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参加面谈考核、笔试、面试的,须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
2.在本次校园招聘周期内,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对应聘人员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学校据实记录,视同应聘人员自动弃权。
3.每名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中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4.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认真对照岗位条件,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审慎诚信报考。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办法
(一)公费师范生岗位
考试采取面谈考核、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面谈考核
(1)面谈时间。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应于2024年3月23日上午9:00到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C栋集中抽签,确定面谈顺序,上午9:00之前未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面谈考核方式:通过面谈,了解应聘人员专业学习情况、求职动机和职业规划,时间在5分钟以内,由考官现场评分,面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
(3)设置面谈最低分数线为75分,面谈分数低于75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每个岗位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须达到面谈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无生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备课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为12分钟。
(3)面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23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学校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
(4)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后续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二)其他岗位
考试采取面谈考核、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面谈考核
(1)面谈时间。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应于2024年3月23日上午9:00到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C栋集中抽签,确定面谈顺序,上午9:00之前未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面谈考核方式:通过面谈,了解应聘人员专业学习情况、求职动机和职业规划,时间在5分钟以内,由考官现场评分,面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
(3)设置面谈最低分数线为75分,面谈分数低于75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
(1)笔试人选确定。每个岗位按面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6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不足1:6比例的全部进入笔试(须达到面谈最低分数线)。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23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学校电话通知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
(3)笔试形式及内容。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以测试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同时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4)按笔试卷面分75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3.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无生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备课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为12分钟。
(3)面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学校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
(4)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后续,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发布面试成绩。
五、成绩计算
(一)公费师范生岗位
面谈考核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10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
(二)其他岗位
1.面谈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30%、7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2.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当出现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六、签订意向协议
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招聘学校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签订协议人选,现场与应聘人员签订协议。不签订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学校可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应聘人员(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七、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体检及考察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由招聘学校通知。
2.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具体时间由招聘学校通知。
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岗位、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学校可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应聘人员(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公示及备案
招聘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黄石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三)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招聘学校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学校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八、其他
本公告由黄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352843。
《黄石市第二中学2024年春季校园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需咨询的,请与招聘学校联系。咨询电话:0714—6358396。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湖北省黄石市教育局
2024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