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批准,决定为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数额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其中:男性12人、女性3人。
三、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须具有沧州辖区户籍或为沧州辖区生源地。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6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27周岁及以下( 1997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符合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3月1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盐山政务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发布时间5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3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盐山县公安局招辅办公室(盐山县城区靖远东路293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蓝底、同版照片3张;
(4)《盐山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安辅警人员报名表》(附件1);
4、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考试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业务相关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盐山政务网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入围面试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内容: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体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注意事项:
考生应当了解自身身体状况并自愿参加体能测试,测试前务必自行开展必要的热身运动。测试过程中,考生如发现异常或不适,应当及时联系现场工作人员,确实存在不能继续体能测试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测试。因身体健康原因在体能测试中出现意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资格复审、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均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五)资格复审、政审
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政审人员,由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
(六)体检
资格复审和政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山政务网公布,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考人负担。
(七)公示
经资格复审、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盐山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工作待遇及人员管理
1、工作待遇
工作待遇: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2个月,实习期6个月(含试用期)。基本工资待遇与近年来经县政府批准为县公安局招聘的辅警人员工资待遇一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人员管理
县公安局按照《沧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对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
五、招聘纪律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政审、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5125960 13603278806 15903273988
盐山县公安局
2024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