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兰州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现面向社会招聘专职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一)以服务为本,做好与校友组织、各地校友的交流与联络,协助校友组织成立;
(二)配合完成基金工作形势研判和需求评估,并做好对外联络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统筹;
(三)做好捐赠项目的沟通、谈判与签约;
(四)做好捐赠方、政府机构、社会公益组织以及相关企业等的联络与反馈,筹措资源,搭建信息化平台。
三、应聘条件及要求
(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获得相应学位;
(三)品行端正,具备相应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能力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未受党纪、刑事或行政处分;热爱兰州大学、热心公益事业,有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责任心强,能够承受压力应对挑战。
(四)截止2023年12月31日,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6周岁,身心健康。
(五)具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有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专业知识;
(六)在校期间有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主要学生干部包括: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校院两级团学组织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兼职辅导员、副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
四、有关待遇
按照《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薪酬管理办法》(基金会发〔2018〕8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方式
请于4月20日之前,将《兰州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电子版)及相关证件证明扫描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邮箱lzuedf@lzu.edu.cn。压缩包名称及邮件主题均命名为“***(姓名)应聘材料”,不符合要求填写者不予查收。
六、其他
兰州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组织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方式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0931-8915566
兰州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
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4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