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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莲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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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3 17: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2人。具体招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

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莲花县人社局在资格复审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2)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报考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含)。

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指2006年4月18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4月18日(含)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纪律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曾入闱我县公开招聘体检或聘用环节后,自行放弃的报考人员;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线下报名,不接受网上及电话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莲花县应急管理局二楼党政办(莲花县兴康路2号),0799-7105996/15207099088。

报名所需材料:

(1)《2024年莲花县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3);

(2)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年龄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岗位表》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各1份。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26日9:00-16:00,由莲花县人社局及莲花县应急管理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如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到2:1及以上方能进行笔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笔试

(1)时间:2024年4月28日上午。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2)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常识和职业道德等),不指定教材。

(4)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以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递补

因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面试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

2.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语言表达、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3)对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六、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分数高低确定,如果再相同按年龄较小者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莲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递补。因体检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报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仅递补一次。

4.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录用与管理

1.报考人员经考察、体检合格及公示期满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后,由莲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聘用单位共同进行考核,试用期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中未聘用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经莲花县政府研究,确定聘用人员,由莲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其办理正式合同制聘用手续。与聘用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为三年一签,在聘用期间的工资及待遇与在编在岗职工同工同酬。

3.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莲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日常管理,参照有编人员的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工资、福利、职称晋级等人事方面管理。

4.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如招聘人员被解除聘用合同后,不再执行聘用期间有关政策,解聘人员直接进入人才市场或自谋职业。

八、其他事项

(一)政策咨询电话:0799-7212610,监督举报电话:0799-7221433。

(二)本公告由莲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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