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干部人才“蓄水池”作用,满足我区教育发展对教育人才的迫切需求,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及高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20名,引进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优秀教师、2024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招聘岗位分为A、B两类,A类为教师岗位、B类为毕业生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以及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9日以后出生),现任中小学相应教师岗位,个人荣誉、业绩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四)适应岗位需要,具备所需要的较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能够服从引才单位工作安排;
(五)身心健康,品行良好,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六)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济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引进范围;
(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八)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除上述资格条件外,报考A类岗位需满足:
(一)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和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成绩优秀的教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奖励、名优教师称号。如: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等;
2.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质课一等奖;
3.所带班级被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先进班集体,且本人被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含少先队)工作先进个人;
(三)从教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报考B类岗位需满足:
(一)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的2024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从业技能大赛获奖高校毕业生);
(二)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
三、报名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
通过天桥区政府网(http://www.tianqiao.gov.cn/)首页公告栏、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济南天桥教育”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
(1)个人报名
A类岗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以及所需材料的照片。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需提交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
报名、查询网址:https://sd.bmpta.com/tqjsyxrc/index.aspx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9:00-5月1日12: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29日14:00-5月1日16:00
B类岗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需待与高校确定后,提前3日在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济南天桥教育”发布)。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近期同底版照片2张;
②个人简历(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获得荣誉及实践等情况);
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4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④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并加盖院系公章、附成绩单);
⑤技能大赛获奖证书;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⑦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应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初审
A类岗位: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B类岗位:
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为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事宜由引进单位在报名后现场告知)。
(3)查询初审结果。A类岗位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4年5月7日9:00-5月11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4)岗位核减。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天桥区政府网站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改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A类岗位采取面谈、试讲、笔试相结合的形式,按照面谈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B类岗位采取先面谈再进行面试、笔试相结合的形式,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天桥区政府网、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济南天桥教育”,考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将另行发布公告。
(一)A类岗位
面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个人素养及教育教学理念。面谈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可列为进入试讲范围人员。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提炼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试讲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可列为进入笔试范围人员。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学科专业知识等。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具体情况确定。
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范围中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个人报名环节所提报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谈成绩仍相同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试讲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二)B类岗位
面向报考人员组织面谈,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面谈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可列为进入面试、笔试范围人员。
面试分为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其中试讲占5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结构化面试占5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等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可列为进入笔试范围人员。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学科专业知识等。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具体情况确定。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约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试讲成绩仍相同的重新组织试讲,按照重新组织的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
签约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单位现场办理签约手续。应聘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单位有权终止协议。
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个别谈话、档案审核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对拟引进人员的档案认真进行调查,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在规定时间内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岗位空缺,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岗位选择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参加现场岗位选择,按照应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招聘计划,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确定拟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有关规定,对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调入、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在签约后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协议。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聘期不低于5年,因工作需要可在济南市天桥区教育系统范围内有序流动。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有关待遇及履职要求
引进人才经认定为济南市A、B、C、D、E类人才(以下简称A、B、C、D、E类人才)的对应享受住房补贴、薪酬补贴等待遇。
1.引进人才按聘任岗位享受事业编制人员的薪酬待遇。
2.住房保障。按照《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中人才住房保障项目的相关政策执行。
3.A类引进人才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可设立特设岗位进行聘任;有突出贡献的,可按破格晋升有关规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设立人才支持项目经费,将引进人才纳入名师工作室、优秀管理者工程,享受名师专项科研津贴。
5.A类引进人才配偶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且符合调入基本条件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要求优先安置;引进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本区常住户口。
6.引进人才在聘期内有下列行为的,终止享受后续待遇并须返还除工作报酬以外的薪金补贴及扶持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1)严重违规或违法行为;
(2)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
(3)不能按合同履行岗位职责;
(4)不满服务期5年调离天桥区教育系统。
以上待遇在实施中若与相关部门新出台文件规定不一致,按照新文件执行。
九、其他
1.此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因不可抗因素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在整个引进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3.本公告、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1-80998137、80998129
监督电话:0531-80998118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