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根据《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4号)、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就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依法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
二、招录计划及去向
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75名。
此次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将根据需要在全市各县(市、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内统一调配。
三、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招录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在吕梁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体和心理健康。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1年4月24日-2006年4月23日。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专职消防队员和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9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岗位,具备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的特殊专业人才,经支队以上单位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出生时间为1995年4月24日至2006年4月23日。
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岗位,具备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的特殊专业人才是指:
(1)持有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足球、长短跑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证的人员;
(2)持有健身健美相关资格证的人员;
(3)取得财务、审计、法律相关专业、摄影、计算机、新闻采编、平面设计、播音主持等相应技术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的人员;
(4)持有B2及以上驾照的人员(优先录用);
(5)取得无人机驾驶、潜水、舟艇驾驶、绳索救援技术、机动车维修、装备维修、烹饪、卫健等相应技术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的人员。
(二)不予录用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5.曾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中途退出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7.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8.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福利待遇
此次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的工资标准规定执行。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享有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18时。
2.报名方式: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链接(https://f.wps.cn/g/0HhuevOM/)或扫描二维码(见附件4)报名。报名人数比例达1:5时报名系统自动停止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办公室对报名对象个人信息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以短信形式进行告知。
(二)现场资格复审
招录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短信通知结果,按照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办公室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地址为: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53号,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办公楼二楼招录办公室。报名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2份(见附件1);《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知情书》1份(见附件2)(签名并摁手印)。
2.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4.高中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大专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上可查)1份。
6.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可查)1份。
7.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
8.其他与报名表填报内容相符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除携带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至28周岁的,除携带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历次国家综合性消防员、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中录用备案后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政治审核不合格的报名对象,审查不予通过。
(三)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2。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40分。
报名人员在此环节开始前作出可以测试的承诺,并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无法完成相应测试的应事前说明并签字弃权;在测试过程中由于本人身体原因、自己过失等出现问题的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责任。
2.心理测试:参考人员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3.笔试:劳动法律法规、基础常识、逻辑能力、行政要闻等相关知识。
4.面试:参照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5.个人成绩:通过前期各项考核的,对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计分比例汇总个人考试成绩。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分)+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6.体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行承担,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支队级以上单位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7.政治审查: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8.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通过前期各项考核审核,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入职培训
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培训前须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承诺书》,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上岗前,由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培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培训期6个月(包括3个月的集中培训期,3个月岗前适应性训练期)。培训期(试用期)内发现新招录人员有培训不合格、不能适应工作要求或其他不符合招录要求情形的,将取消录用。入职培训开始后不再补录。
七、注意事项
招录过程不组织也不委托其他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培训,不通过任何中介进行代招,除体检费用自理外不收取任何费用。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全部通过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吕梁消防”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信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招录工作因特殊原因导致时间、地点、程序等发生变化的,报考人员请予以理解配合,招录工作涉及事项解释权归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
八、招录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名称: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53号
联系人:招录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8-8220785
附件:
报名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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