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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经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招聘2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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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8 14:3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嘉兴市经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国有企业)是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下属二级分公司。公司主要负责公共建筑、办公楼宇、产业园区的物业管理,公共停车场、路面泊车位、人防设施的运维管理及其他相关市场化业务。公司以专业化、智能化、高效化为抓手,培养高素质服务团队,打造高品质服务平台,提升核心竞争力;以提品质、促整合、增内生为目标,融入市场完善城市服务体系,打造城市“大物业”服务架构,促进高质量发展。现因工作需要,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24年4月25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于2024年4月25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一)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二)招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至2024年4月25日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6.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心理测评未达标人员;

8.有其他规定情形的。

(四)员工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智慧城市公司中层(含)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该公司范围内应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心理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周四)-5月6日(周一)17:3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5月7日17:00。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资格初审材料:在报名时,请严格按照岗位要求上传对应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如有要求,可提供带有岗位的劳动合同或其他相关材料)、相关技能证书(如有要求)

4.报名系统:嘉兴经开招聘系统。

5.报名办法:

(1)手机打开浙里办APP扫描二维码,网上报名二维码见附件2;

(2)手机打开浙里办APP,城市定位嘉兴,在“区县服务专栏”选“经开区”,搜索“经开招聘系统”进行报名登记表填写。

6.报考人员在嘉兴经开招聘系统选择岗位报名(未在浙里办注册的报考人员,需先注册),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7.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对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相关信息以公告形式发布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站(www.kfrl.com)。

(二)初试、复试和心理测评

1.初试以面谈形式进行,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岗位匹配度、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谈。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复试对象,面谈成绩不合格者,取消进入复试、心理测评资格。初试时间地点将以公告形式发布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站,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结束后,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复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心理测评对象。面试不合格者,取消进入心理测评资格。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心理测评:心理测评完成后,出具心理测评报告,未达标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嘉兴市经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至各物业管理项目现场。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初试、复试和心理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并查实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经英人才发展服务有限公司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3635585(嘉兴市经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0573-83615664(嘉兴市经英人才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



嘉兴市经英人才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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