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本次高校毕业生招聘主要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报名条件并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2023届毕业生也可报名。要求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石油事业,认同中国石油企业文化和价值观;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发展需要;学习成绩优良,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入职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
在中国石油2023年秋季高校毕业生招聘中公示录用的毕业生不可再报名。
(二)年龄要求
截至2024年8月31日,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
(三)外语水平要求
国内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少于425分,研究生的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少于425分;本科生
和研究生第一外语为英语以外语种的,其外语水平应分别达到相应标准;外语专业毕业生应具有专业最高等级水平。
留学生应按照报名的外语种类,参加单位组织的中国石油考试中心外语水平考试,其中英语水平考试不低于500分,俄语、法语、西语、日语不低于80分。
国内毕业生和留学生也可提供个人两年内取得的官方外语考试成绩证明,英语成绩新托福不低于70分、雅思不低于6.0分、领思不低于160分、托业不低于785分,小语种需提供相应证明。
(四)优才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报名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免予参加通用能力考试。
1.2023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50名高校的研究生或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中国内地排名前10名高校的毕业生;
2.国内高校所在学科达到教育部学科评估结果为A+的毕业生;
3.获得专业领域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国家级大学生竞赛奖项的毕业生:获得过全国油气地质大赛、中国石油工程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勘探地球物理(软件开发)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毕业生;
4.获得过王涛英才奖学金的毕业生或两次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毕业生;
5.两次评选为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毕业生;
6.博士研究生。
(五)高层次毕业生范围
优才范围中,泰晤士世界排名前30名和国内排名前10名高校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学科评估结果为A+的国内高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纳入高层次毕业生范围。
(六)同等条件优先录用范围
西藏、青海、新疆三省(区)及四川、云南、甘肃三省涉藏州县的。
薪酬福利:
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统一薪酬制度。
招聘程序:
(一)学生网上报名
2024年4月29日至5月19日,毕业生通过中国石油高校毕业生招聘平台 (https://zhaopin.cnpc.com.cn)应聘报名。中国石油高校毕业生招聘平台是青海油田分公司唯一招聘通道。
(二)应聘资格审查
按照应聘基本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通用能力考试名单。
(三)校园宣讲
适时开展校园宣讲系列活动。
(四)通用能力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毕业生须参加集团公司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通用能力考试,具体考试信息以中国石油高校毕业生招聘平台发布的考试公告为准。
本次春季招聘采用线下集中上机考试的形式。
(五)公布入围名单
在中国石油高校毕业生招聘平台统一发布入围名单,公示期为5天。
(六)面试考核
组织通用能力考试入围毕业生进行面试考核。
(七)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结果,综合研究确定拟录用及递补人员名单。
(八)签约公示
与拟录用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和《信息真实性承诺书》。在中国石油高校毕业生招聘平台上对拟录用及递补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九)报到入职
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毕业生报到、资格复核、入职注册和入职集中培训等工作。
招聘标准: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二)热爱石油事业,愿意接受一线锻炼,服从分配和相关岗位调剂。
(三)专业成绩优良,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外语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四)专业对口或相近,符合企业实际需要。
(五)身心健康,适应高原气候。
(六)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择优录用。
联系方式及其它:
(一)个人信息栏:请按要求上传个人近期免冠证件标准照,准确如实填写全部报名信息,如无该项信息,可填“无”,不得留空。
(二)教育背景及其他描述:准确填写个人专业排名、综测排名、学分绩点。
(三)获奖情况描述:请填写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荣誉,请注明荣誉内容及颁发单位名称。属于免考范围的毕业生须上传相应的荣誉奖项证书、证明材料。
(四)应聘人员须一次性上传个人在校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证书等所有审查材料扫描件。
(五)资格审查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毕业生应对个人信息和应聘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一经填报即产生承诺效力。
(六)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有效、畅通,以便单位联络。面试、入职等招聘环节有关信息将通过电子邮箱形式通知,请及时关注。
(七)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的;
2. 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 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4. 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和条件的。
咨询电话:0937-8926810 8922852
咨询时间:上午9:00-12:30 下午:15:0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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