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做好自主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规发〔2023〕9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宁人社规〔2022〕4号)《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宁卫发〔2022〕112 号)相关规定,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相关要求
结合医院人员总量核定及各科室人员需求情况,本次事业编制招聘共设置19个岗位,招聘20人。凡是新招聘入职的人员,需要按照业务部门轮转计划参加医院组织的轮转培训,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招聘岗位的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
7.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8.年龄在30岁以下指199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8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指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45岁以下指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情形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仍在惩戒期的;
5.留学归国人员没有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记录期的;
7.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8.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聘岗位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上述情况之外可以报考,但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者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最低服务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10.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1.现役军人;
12.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一)内科医师、外科医师、中医医师、内科中医师、骨科医师共5个岗位采取考核加面试(PPT答辩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财务管理科员、肾内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1、重症医学科医师2、骨科或疼痛科医师、重症康复科或神经内科医师及急诊科医师1、重症康复科或神经内科医师及急诊科医师2、放射科医师、普通外科医师、针灸推拿医师1、针灸推拿医师2、康复技师、功能科医师共13个岗位采取:笔试+面试(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方式进行招聘。
(三)护理岗位采取:笔试+面试(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实践技能操作测评)方式进行招聘。
五、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4年4月30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http://www.nxdsrmyy.com,下同)、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w.nx.gov.cn)、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同时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7日8:00-2024年5月11日18:00
2.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网络报名(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扫码提交,资格审核时以扫描二维码报名提交的时间为准),每人仅能申报一个岗位。对于报名多个岗位的情况,以首次报名记录为准。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报名)
3.资格审核
(1)报名结束后两日内,医院官网将发布资格审核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官网,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明确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医院组织人事科按照确定的资格审核时间、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参加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填写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2)及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2)除宁夏以外报名应聘者如确因各种原因不能现场参加资格审核者,可联系医院人事科在资格审核时间内将审核所需资料扫描原件后以PDF格式发送至医院人事科邮箱(邮箱地址:rsk23027@163.com);宁夏境内应聘者如确因各种原因不能现场参加资格审核者可委托他人资格审核,除须提供相应的资格审核资料外,还须提供《资格审核委托书》(附件3)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格审核结果将于资格审核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公布,考生可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http://www.nxdsrmyy.com)查看资格审核结果(请考生密切关注医院官网,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4.参加资格审核须提交以下资料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2)一式两份,身份证、历次毕业证、历次学位证、历次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及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件(如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需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24年无法提供合格证书原件的,需提供达到国家理论成绩合格线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5.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在资格审查结束时仍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取消应聘资格。此次招聘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5月中旬(具体以发布时间为准)。
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方法
内科医师、外科医师、中医医师、内科中医师、骨科医师共5个岗位,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背景调查、资格审核、谈话考察等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科研学术能力、工作能力等进行考核。按照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经研究确定进入面试(PPT答辩)人员名单。考核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前医院在官网发布笔试公告,通知笔试相关事宜,主要包括笔试时间、地点、形式、笔试方式、携带的证件及其他注意事项。医院将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对于因电话不通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责任由考生自负;笔试当天考生按通知到笔试考场报到,逾期10分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笔试资格。
1.笔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中旬(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2)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岗位与内容。财务管理科员、肾内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1、重症医学科医师2、骨科或疼痛科医师、重症康复科或神经内科医师及急诊科医师1、重症康复科或神经内科医师及急诊科医师2、放射科医师、普通外科医师、针灸推拿医师1、针灸推拿医师2、康复技师、护理、功能科医师共14个岗位须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盖章合格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2)。
(4)笔试方式:笔试为闭卷考试。
(5)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6)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通过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减少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并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成绩统一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医院于面试前5日,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通知面试相关事宜,主要包括面试时间、地点、形式、面试方式、携带的证件及其他注意事项。医院将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对于因电话不通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当天考生按通知到候考室报到,逾期10分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时,违反“只报考号,不报姓名”的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1.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5月下旬(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法
(1)内科医师、外科医师、中医医师、内科中医师、骨科医师共5个岗位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采取PPT答辩的方式进行。考生按照提供的PPT面试提纲,自行准备PPT进行答辩。整体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
PPT答辩要求:答辩人通过 PPT 进行陈述,陈述结束后,评委围绕答辩人的陈述,结合所报岗位提出2-3个问题由答辩人口头作答。评委围绕考生答辩陈述内容及所报岗位进行提问,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评委根据陈述和作答情况进行打分。应聘者PPT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报考岗位+姓名+联系方式"格式命名(如:内科医师+张三+138XXXXXXXX),并将PPT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号:rsk23027@163.com),逾期未报视为放弃面试。PPT应为Microsoft Office PowerPoint 2007 格式,扩展名为.pptx,不得透露个人信息,不得链接或插入视频和音频,大小不超过15MB。
(2)财务管理科员、肾内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1、重症医学科医师2、骨科或疼痛科医师、重症康复科或神经内科医师及急诊科医师1、重症康复科或神经内科医师及急诊科医师2、放射科医师、普通外科医师、针灸推拿医师1、针灸推拿医师2、康复技师、功能科医师共13个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根据医院实际和岗位需要,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
(3)护理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实践技能测评的方式,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实践技能测评主要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实践技能操作。
3.面试成绩计算
(1)PPT答辩及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满分为100
分。将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2)实践技能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三名评委的平
均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达不到80分
的,取消应聘资格。
(3)财务管理科员、肾内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1、重症医学科医师2、骨科或疼痛科医师、重症康复科或神经内科医师及急诊科医师1、重症康复科或神经内科医师及急诊科医师2、放射科医师、普通外科医师、针灸推拿医师1、针灸推拿医师2、康复技师、功能科医师共13个岗位面试成绩=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3)护理岗位面试成绩=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50%+实践技能测评成绩×50%。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内科医师、外科医师、中医医师、内科中医师、骨科医师共5个岗位考试总成绩=PPT答辩成绩。
2.财务管理科员、肾内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1、重症医学科医师2、骨科或疼痛科医师、重症康复科或神经内科医师及急诊科医师1、重症康复科或神经内科医师及急诊科医师2、放射科医师、普通外科医师、针灸推拿医师1、针灸推拿医师2、康复技师、功能科医师共13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并列时,由医院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3.护理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50%+实践操作技能测评×50%)×60%。考试成绩并列时,由医院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七)体检
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医院通过一定形式组织加试。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由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须承担相关费用。
(八)考察
经体检合格列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由医院负责实施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再次审核。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方案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中如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可取消招聘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由医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医院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医院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报送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研究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医院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聘用合同可按规定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岗位递补
1.递补情形
(1)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2)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2.不递补情形
(1)拟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1.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因其他重大事项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时间、方式等事项调整的,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研究作出合理安排,并在医院官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考生要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考生请密切关注医院官网发布的招聘考试、资格审核、笔试、技能操作、面试、聘用等相关通知。
七、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951-3923027
监督投诉电话:0951-5023756、0951-3922757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组织人事科(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怀远东路499号)
附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
3.资格审核委托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4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