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来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来编〔2013〕140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1名(详见附件1)。主要从事公务接待等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四)性别、身高:男女不限,男性身高17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五)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不限专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六)服从安排,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功底和口语表达能力,服务意识强,熟悉现代办公软件运用。具有1年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经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在服务期内的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在来宾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20日。
2.报名地点:来宾市接待办公室秘书科,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市行政中心东前一楼103室,电话:0772-4278796,传真:0772-4278797,邮箱:lbsjdb@163.com。
3.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者,报名时填写《来宾市接待办公室2024年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有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需带原件现场核验)。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来宾市接待办公室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于2024年5月22日前告知报名人员。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考核、体检程序。
(三)面试、体检、考核
1.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应聘人数不超过10人的,按实际应聘人数进行面试,应聘人数超过10人的,增加面谈环节,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最高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面谈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后,由来宾市接待办公室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面试程序。(1)现场验证。面试当天,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有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场面试。验证时,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2)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4)注意事项。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2.体检。面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桂人社规〔2024〕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和复检应在来政人发〔2008〕31号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付。
3.考核。领导小组派出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主要考察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对象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审批、聘用
1.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由来宾市接待办公室填写《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备案表》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备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来编〔2013〕140号)及《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人新办法”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3〕10号)文件规定执行。
来宾市接待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