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长春师范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工作人员3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0日至2006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土建工程师
招聘人数:2人
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或相关专业,从事建筑行业多年;
(2)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或同等以上证书;
(3)近几年有参建工程项目的经验;
(4)具备能力:熟知市建委(质检站、安检站)对建设工程的详细要求;了解施工流程,能够发现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熟知工程项目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熟悉建筑材料市场动态,掌握建筑材料优劣;熟知项目竣工验收程序与要求;熟练掌握办公软件。
2.招聘岗位:水暖工程师
招聘人数:1人
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水暖相关专业,从事相关工作多年;
(2)具有市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3)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具有大学校园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5)具备能力:熟悉市政配套手续办理;熟练掌握办公软件,能够操作AutoCad绘图,会使用广联达预算软件。
(三)用工形式和工资待遇。
1.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2.工资待遇:月薪7000元(税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相关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长春师范大学基建处(新校区建设办公室)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xxb@ccsfu.edu.cn。
(二)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4日上午9:00至15日下午16:00。咨询电话:0431-86168441;联系人:兰老师、汪老师。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长春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附件),并发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扫描件及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考生请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土建工程师张三)。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相关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学校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学校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考试
考试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采取相应的考核方式。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考核方式和录取线等事宜待报名结束后由我校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须持有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且无继发性既往病史。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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