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统计职能优势,为龙井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根据龙井市统计局实际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龙井市统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管理数据采集统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员额管理统计人员1名(具体从事工业统计数据采集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6日之后至2006年5月16日之前出生的);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自动化类专业,具有两年及以上统计工作经历;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以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我市工作的员额管理人员不得报考;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龙井市统计局六楼普查中心。
联系人:冯展龙
联系电话:18626968867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本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和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两年的社保缴费明细和本单位出具的从事统计工作两年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按要求填写《2024年龙井市统计局公开招聘员额管理统计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除签字手写外,其他内容须电子版打印,报名时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尺寸2.5CM×3.5CM )。电子版要求用U盘考录电子版报名表、1寸彩色照片(像素约295×413,格式JPG,大小不超过100kb,备注名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末尾字母需大写,图片要清晰完整)。
3.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应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5.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并符合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并负责解释。
(五)准考证发放
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招聘笔试工作由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及格线50分。
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本次考试不接受考试成绩复核申请(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除外)。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参加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体检时间,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弃考。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与管理
工资待遇按照龙井市员额管理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政策有调整的依政策规定执行。
合同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续订劳动合同或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员额管理人员聘用期内不允许调转。
十、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龙井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longjing.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官网,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
此次招聘考试的有关政策,由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说明。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龙井市统计局
2024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