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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8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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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0 13: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内蒙古自治区一所独立设置的铁路高等职业院校。学院2015年获批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8年入选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22年获批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双A档建设单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教职工681人,副高级及以上教师190人,博士、硕士298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15人;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和思政名师工作室5个;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3人;自治区教育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种子教师”1名;26名教师在全国和自治区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担任主任、副主任及委员职务。学院突出“铁路+”专业办学特色,聚焦交通运输、土木建筑、装备制造、新能源等行业产业,持续增强服务产业能力。现有全国示范专业点2个、骨干专业2个、自治区特色专业3个,实践基地111个,实训设备4848台(套)。全面实践现代学徒制和铁路“2+1”双培型人才培养模式,与国铁企业合作成立6个“工匠班”、1个“晶澳订单班”。学院与俄罗斯、蒙古、马来西亚、老挝、巴基斯坦等国相关院校在专业建设、师资培训、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方面进行合作,国际合作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学院立足祖国北疆,服务国家和当地发展战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不断提高对行业企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和贡献度,为交通强国、制造强国、教育强国建设,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的“铁院答卷”!

第二部分 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2〕14号)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符合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岗位类别、招聘人数、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开拓进取、勇于创新。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和其他条件等(详见《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6日至2006年5月16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应为1978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

8.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内应往届毕业生须具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留学生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应为2024年7月31日之前;《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取得时间应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2024 年5月16日)之前。

10.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专业代码须与岗位要求均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不得以第二学位报考。应聘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或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录定向岗位人员范围

定向岗位人员包括“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的通过“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吸纳大学生到公共服务领域服务的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包头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的通过“就业启航专项行动”招募的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2年度、2023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baotou.gov.cn)和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bttzy.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定向岗位人员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00至5月25日15:00。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大学生退役士兵须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报名截止后,若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达不到1:3,项目岗位将改为普通岗位,在第二阶段重新组织报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岗位变更情况将在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bttzy.cn)上予以公告。

(2)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9:00-5月31日15:00。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密切关注报名反馈,以便根据反馈及时补充报名材料或报名其他岗位。

2.报名方式。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应聘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中各项内容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将电子版发至btzygkzp@126.com,邮件以报考岗位类别+所学专业+本人姓名命名。未按照以上要求操作的,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

3.应聘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考试,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填写或上传资料的,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所有学习、工作经历的时间应为连续、不中断的。须完整填写本人的学习经历、工作简历和未就业经历。学习、工作经历未填写完整的,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学习经历:要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研究生上学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学位;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须完整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岗位、职务。已被录用为公务员、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工作经历的要注明属于何种类型项目人员、是否已取得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网上报名上传资料清单如下。应聘人员应将所有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上传至学院报名邮箱btzygkzp@126.com,大小不超过5M。

(1)《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手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1寸证件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上)、无犯罪证明和征信记录扫描件;

(4) 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jpg格式,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在学期间学生证扫描件、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5)本科、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申请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www.chsi.com.cn));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扫描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扫描件;包头市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证书(证明)扫描件;包头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的通过“就业启航专项行动”招募的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服务地所属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扫描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扫描件;

(7)《诚信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字扫描件;

(8)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若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7.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登记表上所留联系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畅通,因无法接通或号码错误等原因造成的影响,由应聘人员自负。

8.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的岗位。如果岗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学科代码),则相应的三级专业(专业代码)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专业代码),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三)资格初审

1.学院将严格按照《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和招聘公告中所列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上传相关信息的,资格初审环节不予通过。

2.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学院指定邮箱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邮箱和学院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6月,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见准考证)。笔试开考前登录学院网站,下载笔试公告并自行填写个人信息、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考生诚信承诺书。

2.岗位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3.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须具备的综合素质。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职业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发展战略与规划、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与基本职业素养、师德师风等相关内容。所有岗位考生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请报考人员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的民族信息,因个人错填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一同在学院网站公布。

6.对于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者无需笔试,直接由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经学院党委会审议后,报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五)资格复审

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3.资格复审人员、时间、地点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须有手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并下载)一份。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的在读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证明中须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预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等内容。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扫描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头市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证书(证明);包头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的通过“就业启航专项行动”招募的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服务地所属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扫描件。

5.资格复审重点查验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和证明材料不符的、以及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6.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区分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六)面试

1.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面试前登录学院网站,下载面试公告并自行填写个人信息、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考生诚信承诺书。

2.面试由学院聘请行业学者和专家进行评价。面试每组设7名考官,外聘考官人数不低于面试组考官的二分之一。面试使用统一的标准评分表,考官依据现场说课情况打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3.面试方式内容:面试方式采用说课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养、岗位和专业基本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2分钟(包括自我介绍2分钟、说课8分钟、回答评委提问2分钟),满分100分。说课章节由考官于考前从专业课教材中抽取一章节,发给考生备课二十分钟。

4.应聘人员须用中文普通话讲解,使用粉笔板书教学。学院不提供电脑、投影等设备,应聘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考官传递任何材料。

5.面试环节满分为100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值的计分方法,四舍五入后保留3位小数,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为1:1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候选对象范围。

6.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25)×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及考察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仍旧并列的,采取加试一次笔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人选。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的人选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告。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应聘人员须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告。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再行组织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和无犯罪证明、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结束后,在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前,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考生本人沟通确认是否决定到学院工作等事宜。

4.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重要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提出异议时,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

5.体检、考察等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共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查实确有问题者,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或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1)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应聘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书的;

(3)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等招考。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五、待遇

凡正式聘用人员,落实编制,享受包头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工资待遇。

六、纪律监督

(一)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学院招聘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履行人才招聘工作的考核、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对违反人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为维护人才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核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各环节考核,凡未按要求参加,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学院党委会研究后,及时请示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笔试、面试环节全程摄像、录音。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本方案由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2-5253132

监督电话:0472-5253225

(受理时间8:30-12:00 14:30-17:30)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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