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保定市公安局徐水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按照《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保定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保定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办法》等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27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保定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保定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由保定市公安局徐水区分局委派保定市振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依法实施。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本人和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2.户籍:一般为保定市户籍(含各县、市、区)
3.年龄:18-28岁(2006年5月18日至1996年5月18日之间出生);
4.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4.8以上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6.形象良好,体型端正,净身高要求在17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8.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党籍、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的;
11.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处罚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告时间:2024年5月18日-2024年5月21日
在保定市振兴劳务派遣公众号予以公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3日
2.报名地址:保定市徐水区安肃镇盛源南大街禧悦城小区底商(保定市振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2份(见附件);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学信网下载的6个月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及复印件2份;
(5)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印在一张A4纸上)原件及复印件2份;
(6)近期小二寸彩色蓝底照片4张;
4.报名考务费:100元
5.咨询电话:0312-5852555 15630279999
6.考生报名成功后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保定市振兴劳务派遣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报名者是否具备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身体条件,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有关要求进行。体能测试为淘汰制,即一个项目未达标者,体能测试为不合格。测试项目及标准:
(1)纵跳摸高(大于或等于265厘米)
(2)10米×4往返跑(小于或等于13〃1)
(3)俯卧撑(2分钟之内不少于35个)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在保定市振兴劳务派遣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相关法律常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保定市振兴劳务派遣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为5分钟,主要考察报名者的沟通技巧、法律基础知识和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分析判断及处置能力。
3.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汇总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拟招聘人员。应试人员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照本科、大专的顺序择优录用。如发生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情况,将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比例录取。
(六)体检
1.保定市振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拟招聘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关于人民警察岗位相关规定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医院体检科参加体检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所缺名额依次递补。
(七)资格复审、政审考察
1.资格复审、政审考察时间、地点:在保定市振兴劳务派遣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一并交由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于资格审查未通过者的材料予以退回,取消考生参与后续招聘环节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政审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标准,依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及对其有重要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八)公示
经测试、体检、考察情况正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保定市振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九)递补
发布公告、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政审考察、公示工作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予以聘用,公示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等额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由保定市公安局徐水区分局提出聘用意见,辅警与保定市振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薪酬待遇
招聘的辅警工资及各项保险、公积金等由保定市振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统一代发、代扣、代缴。招聘的辅警薪酬待遇按照《保定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薪酬标准执行:月基本工资22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加班工资600元、月层级工资200元起;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及住房公积金政策待遇,各项薪酬福利待遇将按照有关政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五、其它相关事项
(一)勤务辅警签订合同后,按照《保定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考核、晋升、奖励、问责。
(二)以上内容由保定市公安局徐水区分局及保定市振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发布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在公布的《招聘公告》中,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均会在保定市振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对于招聘各项流程时间均以通知的方式注明,由考生自行查阅,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附件一:保定市振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