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河北水务有限公司用人需求,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运行管理人员5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水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经省水利厅批准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主要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工程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工程线路总长2400余公里,多年平均供水量30.4亿立方米,受水人口5100多万,受水区涉及石家庄、雄安新区、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共92个县(市)、195个供水目标。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运营岗,工作地点为各管理处下辖的现地站、泵站,具体岗位信息及要求详见附件《河北水务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五、招聘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运行管理人员50名,具体如下:
1.廊涿管理处 10名;
2.保定管理处 5名;
3.保沧管理处 11名;
4.沧州管理处 2名;
5.衡水管理处 7名;
6.邢台管理处 7名;
7.邯郸管理处 8名;
六、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3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热爱水利事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胜任招聘岗位的能力。
5.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等条件(含后续学历专业);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所有应聘考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七、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月31日
报名网址:http://47.93.208.246:8888/login//bb6fe32ad70c4a7f
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9:00—2024年6月4日17:00
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11:00
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考生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该考生应聘资格。
3.考生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要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照片信息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风景照等,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初审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6.考生网上支付。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报名考务费的支付。报名费100元,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或缴费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7.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开考比例设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考务费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到考生缴费账户。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24年6月13日9:00以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2.笔试地点及时间。笔试考场设置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具体地点及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各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于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一管理处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达不到比例或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5.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本次考试同一管理处岗位应聘人员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笔试有作弊、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无故不参加复审的,取消后续资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管理处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通知单打印: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天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公布。
5.综合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比例加权后确定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体检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管理处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河北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hebe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薪酬福利标准
招聘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中的五级运营岗位执行。招聘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各项保险转移、接续等手续,各项保险完成转移接续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医疗保险等缴费年限仍不满足石家庄市企业职工退休要求,按政策需补缴的各项保险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河北水务有限公司不承担相应费用。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的,在资格复审、考察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查询信息,在2024年7月31日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而后办理聘用、入职相关手续。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11-86660751 0311-86661835(报名技术咨询)
监督电话:0311-85185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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