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社局同意,中共环县委政法委员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自主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城镇户籍,男女不限,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庆阳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223号)规定的大龄、零就业家庭、低保、残疾、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等类型之一,并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须开展跟踪服务,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可申请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备与统战工作相适应的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文稿写作能力和基本的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技能。
3.已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人员,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7日(早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环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信访接待大厅3楼)
联系人 :吴 军
联系电话:0934-4422766
18393655654
3.报名资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中共环县委政法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并结合年龄、家庭、收入等因素建立安置对象排序机制,确定拟安置人员。
2.资格复审:初审通过后,由县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对所提交申报资料真实情况、适应岗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核实。
(三)人员公示
资格审查通过后,通过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四)组织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县委政法委员会组织岗前培训并签订协议后安置上岗。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四、日常管理
聘用人员由中共环县委政法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安置期间本人如有下情形之一,县委政法委员会将予以清退,并解除聘用协议:
1.户口迁出本辖区的;
2.以提供虚假材料或证件安排的;
3.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吃“空饷”或由他人顶替上岗的;
4.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天的;
5.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7.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8.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的;
9.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五、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每月享受县就业补助资金1850元,另外,用人单位(中共环县委政法委员会)补贴1000元。同时,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共环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