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优化营商环境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家企业工作人员49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1名;一线施工人员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招聘原则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三)择优录取原则
二、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符合选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1日,即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选聘岗位学历的要求。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党、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因违反行政执法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曾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8日至6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光山县城市管理局16楼会议室。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办法。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相关材料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报名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4日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笔试准考证》应妥善保管,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县城市管理局16楼会议室进行,报名工作人员在《光山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含试用期)的全过程,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合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应聘程序的资格,进入试用期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按公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此次招聘人数为49名。
五、考试
考试工作由光山县城市管理局、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和面试
1.自来水总公司工程部和乡镇污水处理厂脱泥工岗位报名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面试。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自来水或污水处理相关知识等内容)一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通过光山县政府网站公布。
4.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5.根据招聘岗位应试人员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遇小数则按四舍五入后确定),对同一招聘岗位5人(含5人)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遇到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后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6.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名考生须对个人信息严防外泄,否则责任自负。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和考核过程中,若有不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替补。
在确定体检人员时,若考试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时,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再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核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在体检、考察合格的前提下,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光山县政府网站和县城市管理局院内公开栏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合同期满后根据企业岗位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仍为1年。
八、纪律与回避
此次选聘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城市管理局、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公示公告,及时查询。请报名考生在考试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联系。
十、最终解释权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光山县城市管理局。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6-8568679。
附件:
光山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