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政办发﹝2023﹞14号文件《关于印发宣恩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时工作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及[2024]14号《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务及人数
特警大队4人(男)、看守所1人(男)、沙道沟派出所1人、晓关派出所1人,万寨派出所1人、椿木营派出所1人、长潭河派出所1人、监委辅警10人(男)。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强;
4.具有宣恩县户籍或属于宣恩县常住人口,报考辅警男性要求身高1.68米以上,年龄在20周岁至30周岁之间(年龄计算至2024年5月31日);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兵或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文化程度可以放宽到高中或中专;
6.身体健康,裸眼视力4.8以上,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日至6月6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宣恩县公安局605办公室
3.报名方式:
(1)根据岗位类别和条件现场报名,考生可扫描二维码自行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宣恩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模板》)。
(2)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具备优先招聘条件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
4.联系电话:见原文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考核。
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测试地点:三河沟全民健身公园。
测试内容:1000米跑/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跳远。
(注:请考生在体能测试前做好考前热身,如有不适请提前与现场考官联系,考试中请各位考生认真按照考官提示进行测试,如考生出现受伤等突发情况,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命题范围:主要是时事政治、社会热点、基本法律法规等基础理论知识。
考试地点:县公安局6楼会议室。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县公安局5楼会议室。
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应聘者结合自身经历、特长等自我介绍,考官组结合岗位实际随机发问交流(包括但不仅限于复核应聘者身高、视力、是否纹身等基本身体状况),评价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体能测试不占测试总成绩比例。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测试总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如测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照医院的收费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资格处理,若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必须提前与宣恩县公安局联系并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待县公安局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时间体检。
体检合格者不再电话通知,直接由县公安局通知政审。不合格者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在接到电话后可以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在上一级医院进行,只进行一次。复检在考生知晓初检结果的3天内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按同一岗位考生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中不符合条件的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聘用
宣恩县公安局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关岗位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六、用工性质及聘用期待遇
1.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单位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县公安局工会会员待遇。
2.聘用的辅警统一配发服装、标志,在工作期间应当仪表端庄,着装整齐,举止文明得体。
宣恩县公安局
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