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炎陵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信息发布
各环节招聘信息通过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炎陵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招聘计划
炎陵县公安局本次计划招聘局属相关单位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10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炎陵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性别、年龄等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本次招录的均为勤务辅助人员,最低文化要求为高中(中专)。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聘用后,服从岗位调剂和分配;
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行回避制度。炎陵县公安局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应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炎陵县公安局会同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6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炎陵县公安局政工室403室,地址:炎陵县井冈东路16号,联系电话:177********(张警官)。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①填写《2024年炎陵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提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2张、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③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5.资格审查:炎陵县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反馈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1.笔试。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行政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2:1,对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未达到比例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规则,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若招聘职位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3.成绩合成和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4.体能测试。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程序,体能测试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评定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结果。
5.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成绩公布。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及时对外公布应聘人员考试成绩。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项目,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费用由个人承担。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人员纳入炎陵县公安局辅警后备人才库。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株洲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对进入考察程序的报考人员开展全面考察。考察人选达不到招聘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报考人员在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任何一个环节中不合格或招聘过程因各种原因出现拟招聘职位计划空缺时,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
(五)公示
以上招聘程序结束后,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炎陵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确定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
六、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炎陵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修订)》执行,主要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等部分构成,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免费发放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和装备。
七、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炎陵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负责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凡违反程序或纪律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县公安局、炎陵县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共同解释。
附件:
1.2024年炎陵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2024年炎陵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炎陵县公安局
2024年6月11日
附件1
2024年炎陵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职位 | 招聘
人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要求 | 专业
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炎陵县公安局 | 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 | 8 | 男 | 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 | 高中(中专)或以上 | 不限
| 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适应24小时倒班以及节假日值班备勤工作。 | 2 | 炎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 | 2 | 男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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