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国学前教育改革试验任务,提升我县幼儿园保教质量,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幼儿教师配备实际,计划为新建幼儿园招聘30名保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为县城2所新建幼儿园招聘保育员30人。
二、工作内容
按照《陕西省幼儿园保育员工作指南(修订)》《长武县幼儿园保育员一日工作流程》完成各项保育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有爱心,无犯罪记录;
2.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组织能力;
3.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5.具有保育员职业技能等级证;
6.具有普通高级中学(或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法:持相关报名材料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一楼会议室报名。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本人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提供近一月内学信网学历证明电子备案表;
(3)本人保育员职业技能等级证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1.成立资格评审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2.时间地点:2024年6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一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核;
3.审核要求:报名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和保育员职业技能等级证原件等资料,进行现场审核;
4.报名人员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聘用前取消聘用资格,若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协议》,扣发工资,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5.经审核需要提交补充证明材料的,报名人员需在2024年6月20日18:00前提交,逾期不再接收;
6.审核通过人员电话通知到本人。
(三)面试考核
1.成立面试考核组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
2.面试考核分实践操作和答辩,时间10分钟,其中实践操作时间8分钟,答辩时间2分钟,现场抽取实践操作和答辩考题;
3.面试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4.报名人数超过90人时,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用于筛选进入面试考核人员资格使用,不计入面试考核成绩;
5.报名人员超过40人,根据人数随机分组进行考核面试,各组按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
6.面试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前30名)。
(四)体检和政审
进入体检政审人员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并取得保育员健康证,在当地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公示
对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在“长武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岗前培训
公示结束,由县教育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费用个人承担。
(七)分配幼儿园签订《聘任协议》
培训结束,由县教育局将人员分配2所新建幼儿园(用人单位),由幼儿园和保育员签订《聘任协议》。每期签订聘用期限不超过一年。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优先续聘。若因政策等因素需终止聘用协议的,可予以终止。
五、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含个人缴纳社保费)每人每月2060元起,确保月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各幼儿园在聘用期限内为聘用人员配套缴纳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
六、人员管理使用
保育员统一招聘后,分配新建幼儿园管理使用。各幼儿园负责建立保育员档案,负责保育员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安全管理、保险缴纳、工资发放、劳务纠纷处理等。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我县公办幼儿园在职保育员不得参与本次招聘;
2.学前教育专业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享受招聘优惠政策,若举行笔试时免于笔试,面试考核成绩加5分,保育员职业技能等级证取得时间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3.保育员聘用后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需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按照聘用协议相关约定,对因保育员身体原因或工作态度、能力、素质等原因不符合用人要求的,或者有工作重大失误造成影响的,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予以解除聘用协议;
4.招聘过程中不合格人员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因聘用后辞职或辞退导致岗位空缺的,按照个人意愿(个人提出申请),可参照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5.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长武县教育局
2024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