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劳务派遣教师,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参加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
二、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为区属公办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具体学科情况分布附后),任教学校(幼儿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年龄18—35周岁(即在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4.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5.需参加“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相应岗位考试,笔试成绩90分及以上(总分为150分);
6.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7.已派遣在我区小学、幼儿园岗位的不得报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补报。
2.报名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一楼会议室(芗城区瑞京路398号)。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U盘拷贝提交电子版《芗城区公开招聘2024年劳务派遣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2);
(2)提供参加“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成绩表,并现场登录个人账户由工作人员当场核对;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备案表》;
(4)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已取得教师资格证者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证书未取得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以上所有原件审核后现场退回。
五、考试成绩认定、体检
1.考试成绩认定为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成绩(不另行增加政策性加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逾期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与放弃的缺额在报考该岗位合格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具体任教学校(幼儿园)另行通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芗城区人民政府网”的“公示公告”栏公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签订劳动合同
新招聘的劳务派遣教师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职责,待遇参照现聘劳务派遣教师待遇执行。
八、管理与考核
1.新招聘的劳务派遣教师由用人单位负责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对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教学业绩不达标、不遵守师德规范、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职责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派遣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
2.新招聘的劳务派遣教师实行三年一签,期满自动解除签约协议。
咨询电话:0596-204719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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