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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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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8 14: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血液透析护士长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8.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岗位资格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证件、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四、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日常管理按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工资待遇

按《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非编人员岗位工资核定方案》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允许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地点及邮箱:

现场报名:2024年6月18日起至6月26日止。

报名地点: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明溪路2351号,行政楼三楼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件报名:2024年6月18日起至6月26日止,570718966@qq.com57071896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登录我院官方网站(https://www.jlzfy.com/)查看招聘公告并下载《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在规定时间内将《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纸质版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现场报名地点,或将电子版登记表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扫描编辑为1个PDF文件(以“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命名,报名登记表格不允许改变格式)发送至我院指定邮箱。投递后请报名人员务必自行留存已投递成功的记录备查。

4.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护理部、用人科室和监察室负责人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应聘者应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及电话正确、畅通,以便联系,如因本人联系邮箱或电话填写错误、变更、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取得联系,产生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5.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医院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二)招聘考核。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地点: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具体时间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为准。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择优录取,及格线以下不予录取。

面试考官:设主考官1名,由院党委指派;考官,由分管用人科室领导、相关职能科室、用人科室和有关专家组成。

本次招聘岗位依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进行面试。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三)体检。根据招聘面试最终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医院用人实际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结合应聘人员考试成绩,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签订;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工作由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室、医教科、护理部、各招聘岗位相关科室协助配合。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jlzfy.com/)为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平台,请考生注意随时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31-85851980(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431-85856647(纪检监察室)

九、特别声明

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此次招聘劳务派遣人员信息均以医院网站发布信息为准。未授权其他机构、个人或第三方进行招聘活动。

请应聘者以我院网站发布信息为准,按规定时限进行个人资料申报,提高警惕,慎防受骗。



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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