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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人丨吉林化工学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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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8 14: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185号)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吉发[2024]7号)等文件要求,依据《吉林化工学院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方案》,现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计划面向我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岗位100人,具体招聘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具有承担相应岗位工作必需的知识、能力和素养,具体条件由设岗单位根据工作要求自行制定。

(二)聘用对象面向我校应届毕业生中未就业群体,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优先

三、报名要求与报名时间

(一)报名要求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吉林化工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版(2份)统一报到各教学单位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收齐汇总后分别将电子版《报名表》及纸质版《报名表》(1份)分别上报给人事处周老师处(院部228室)和科学技术处郭老师处(院部327室)。电子版《报名表》命名格式为:“教学院-姓名”。

(二)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1日9:00至6月26日下午16:00,考生可随时通过指定时间报名,公告过期失效.

四、招聘程序

报名截止后,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确定拟聘人选后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期及聘用形式

聘期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一年,期满不再续聘。对拟聘用人员,由学校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工资(岗位薪酬不低于吉林市最低工资标准)、办理保险等相关手续。

对于主动提出解聘或不能胜任岗位的学生,经用人单位和学生本人协商一致后,由学校按相关程序协调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学生解除劳务关系。

六、相关说明

报名人员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化工学院人事处网(http://rsc.jlict.edu.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和此次校内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吉林化工学院电话:

0432-62185633(人事处)

0432-63083350(纪检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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