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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开封通许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1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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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1 19: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及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公立医疗机构空编空岗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24年计划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11名到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单位共有六家公立医疗机构,计划招聘人数11名,具体招聘单位、拟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详见《2024年通许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二、招考范围、对象

凡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岗位需求的特招医学院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3.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河南省范围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8日至1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通许县卫健委三楼326房间(通许县咸平大道与民生路交叉口西南80米)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考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2.报考者自行下载填写《2024年通许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3.每个报考者只能报一个岗位。

4.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紧缺岗位,组织现有人员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医学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3.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通许县卫健委大门口张榜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专业和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组织现有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进入面试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

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通许县卫健委大门口张榜公布,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通许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通许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通许县卫健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24992065

监督电话:0371-22200319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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