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天元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棉业公司”)是由新疆新星农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由原第十三师天元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更名,成立于2003年12月26日,公司注册资本5200万元。主营业务以棉花(籽棉、皮棉)、棉副产品(棉籽、短绒)为主要品种的收购、加工和销售。天元棉业公司努力提升资源掌控、市场营销、产业延伸和为农服务四大能力,以“做优棉业”为经营目标,打造优质的棉花种植基地,深化“银天”销售品牌,积极优化和探索棉花及棉副产品加工工艺,着力发展延伸棉花上下游产业链建设,不断巩固和强化市场竞争力。天元棉业公司将锚定服务棉花产业,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招聘职位
(一)综合业务岗(6人)
1.哈密花乡棉业有限责任公司1人。
2.哈密市鑫棉棉业有限责任公司1人。
3.哈密银天棉业有限责任公司1人。
4.新疆天元棉业有限公司银顺棉花加工厂1人。
5.新疆天元棉业有限公司天元棉花加工厂1人。
6.二牧场棉花加工厂1人。
(二)安全员(2人)
1.哈密市鑫棉棉业有限责任公司1人。
2.新疆天元棉业有限公司天元棉花加工厂 1人。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具有经营好国有企业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各岗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各岗位年龄以竞聘要求为准;特别优秀的或者从事过棉花检验、安全管理等各岗位相关经验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处于刑事处罚期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过往任职期间,导致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失误的;
(5)个人有不诚信记录的;
(6)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适合担任职务的。
(二)任职资格
1.综合业务岗:
(1)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棉检类、法学类、工商管理类、财务类、机电类、农学等专业。
必备条件:三年及以上综合业务岗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熟练使用各类office办公软件。其中棉检相关专业的可不限工作经验。
优先条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棉检类专业或熟悉棉检工作流程相关经验的可优先考虑。
(2)岗位职责:负责棉花检验、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党务工作。
2.安全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法学类、工商管理类、财务类、机电类等专业。
必备条件:持有安全管理证件,2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熟练使用各类office办公软件。
优先条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退转军人及熟悉安全管理工作流程相关经验等优先考虑。
(2)岗位职责:企业安全生产、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招聘程序
按照《新疆天元棉业有限公司社会化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执行,主要包括:报名、初审、综合能力测试、背景调查(实地考察)、核算总成绩、初步确定聘任人选、体检、递补、决定拟
聘人选及公示、薪酬待遇、聘用签约等程序。
五、管理和待遇
(一)聘任管理。确定的各岗位人员选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工作并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在聘任期间,未经同意不得兼任其他职务。工作人员聘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期考核合格者可连聘连任。
(二)薪酬待遇。按照业绩薪酬双对标,根据《新疆天元棉业有限公司“六定”方案》执行。提供必要的办公保障和福利待遇。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 15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政务网http://www.btnsss.gov.cn/下载相关资料。
报名的人员请将非扫描的报名表,扫描版的承诺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任职证明等报名资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于2024年7月15日前发至公司邮箱,邮箱号:1248122018@qq.com,邮件主题标注“应聘岗位+姓名”。
(三)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按岗位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资格。
(四)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3199800921
联系地址:新疆哈密市火箭农场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审查、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或取消录用资格。监督电话:13565700078。
|